欧洲专利申请(EP申请)

2023年11月20日 · 欧洲专利商标新闻

欧洲专利申请(EP申请)

  欧洲专利是由欧洲专利局(EPO)授予的,并且根据欧洲专利公约(EPC)在欧洲专利组织(EPO)的成员国中作为专利具有相同的作用。欧洲专利公约(EPC)成员国(1-10)比利时、保加利亚、捷克、丹麦、德国、爱沙尼亚、爱尔兰、希腊、西班牙、法国(11-20)克罗地亚、意大利、塞浦路斯、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匈牙利、马耳他、荷兰、奥地利(21-27)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芬兰、瑞典。也可以欧洲专利制度的主要优势在于,几乎所有欧洲国都仅需一项程序即可获得专利。

  一、可专利性要求:

  《欧洲专利公约》确立了四个获得专利保护的法律要求:

  1.现有“发明”

  2.新颖性

  3.创造性,定于为非显而易见性

  4.工业适用性

  二、欧洲专利申请必须包含:

  1.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

  2.申请欧洲专利;

  3.本发明的描述-优选地具有附图;

  4.本发明的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定义了您所寻求的保护范围;

  5.给出本发明简要概述的摘要;

  三、申请语言

  《欧洲专利公约》规定了三种官方语言:英语,法语和德语。

  四、欧洲专利申请途径:

  直接途径:直接向欧洲专利局提交申请

  路径:从早优先权日起31个月的PCT申请。

  五、专利优先权:

  优先权索赔必须在首提出申请之日起16个月内提出。

  六、专利有效期:

  自申请之日起,欧洲专利的长保护期为20年,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或植物保护品种领域中欧洲专利的长保护期限,从申请日期的三年开始,需要支付年费。

  目前,欧盟的地区专利有欧洲专利(欧洲发明专利)和欧盟外观专利:

  一、欧洲专利申请

  根据《欧洲专利公约》授予的专利称为欧洲专利,它是授予具有工业实用性、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发明。欧洲专利通过欧洲专利局(EPO)提交申请,申请人可以请求授予欧洲专利权对一个或数个缔约国有效(目前,欧洲专利可在34个缔约国及4个延伸国生效)。

  申请途径:PCT途径、《巴黎公约》途径

  申请流程:1.准备申请文件

  2.向欧洲专利局提交申请

  3.受理(欧洲专利局发出受理通知书)

  4.形式审查(欧洲专利局对专利进行格式等方面的形式审查)

  5.检索报告(欧洲专利局对申请作出检索报告,申请人需对检索报告答辩)

  6.公开(专利申请案于申请日(优先权日)起18个月届满公开)

  7.请求实质审查(申请人须在申请文件公开日后6个月内提交审查请求)

  8.实质审查(欧洲专利局对申请进行审查,申请人须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提交答辩意见)

  9.授权与公告(如果专利申请符合法律要求,欧洲专利局对该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并公告授权专利)

  10.生效手续(申请人须在欲获得专利保护的国完成生效手续,某些国需要对权利要求书或其他专利文件提交该国语言的翻译文本)。

  二、欧盟外观专利申请

  欧盟外观专利是直接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同时在27个欧盟国生效的外观专利,有授权快、费用低、覆盖范围广、保护期限长等特点。

  申请途径:《巴黎公约》途径

  申请流程:1.准备申请文件

  2.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

  3.受理(欧盟知识产权局发出受理通知书)

  4.审查(欧盟知识产权局对专利进行格式等方面的形式审查)

  5.授权(如果申请符合法律要求,欧盟知识产权局颁发欧盟外观证书并公告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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