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USPTO发布抗癌专利加速审查项目试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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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加速情况

对于符合要求的专利申请,申请人可以提出加速请求。加速请求获得准允后,该申请会标注为优先处理,直至该申请下发首审查意见(Office Action, OA)。在下发首OA之后,该申请不再享受优先处理的特权。

从USPTO提供的统计数据来看,对于一件普通申请,发明专利从递交起到收到首OA的时间是16.4个月,而从递交到结案(这里结案是指案子获得授权或被终驳回)的时间是25.8个月。可以看出,下发首OA这个周期是比较长的,而在这个阶段享受优先处理,应该可以有效缩短审查时间。不过官方未提供明确说明,具体加速情况还是取决于受理案件的实际情况。鉴于本计划加上的申请也属于 petition to make special 的一种情况,从以往的经验来推测,如果能及时递交加速请求,很可能可以使从递交到首OA的时间缩短到6个月以内;这可以说是非常显著的益处了。

申请要求

基于本计划加速的申请,必须使用PTO/SB/465表以电子方式在USPTO专利中心(Patent Center)递交。

适用于加速请求的专利类型应为非再授权申请(原始申请),包括依据35 U.S.C. 111(a)递交的非临时发明申请和依据 35 U.S.C. 371落地美国的国际申请。

适用于加速请求的专利申请,应包含不超过3项独立权利要求,总权要数不得超过20条,且不得包含多重从属权利要求。如果权要情况不符合上述要求,可以在递交加速请求前,通过递交初步修改的方式修改权要。

该申请不得享有其他加速方式,如基于年龄/健康的加速、PPH、优先审查等等。

递交加速申请请求的时间应早于首OA下发之前。

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要和摘要,应使用DOCX格式。

该申请不得申请“不公开请求”。

适用于加速的主题

癌症免疫疗法

通过使用特定药物组合物靶向特定遗传标记或突变来治疗癌症的个性化药物

使用特定药物组合物治疗罕见癌症,包括所有儿童期癌症

使用专门适用于检测或治疗癌症的器械检测或治疗癌症

通过在诊断癌症后施用特定药物组合物来治疗癌症

通过施用特定药物组合物治疗尼古丁依赖和促进戒烟

官费

该加速试点项目无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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