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人vs 专利权人:权利归属如何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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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在专利领域,发明人(Inventor)和专利权人(Patent Owner/Assignee)是两个关键角色,但他们的权利和义务往往容易被混淆。发明人是实际创造技术方案的自然人,而专利权人则是依法享有专利所有权的主体,可能是个人、企业或机构。

那么,两者的权利如何划分?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有何不同?发明人能否在专利转让后继续享有权益?

一、发明人与专利权人的法律定义

1. 发明人(Inventor) 根据《专利法》及相关国际公约(如《巴黎公约》),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自然人。

- 必须是自然人,法人或组织不能成为发明人。

- 仅提供辅助性工作(如实验操作、资金支持)的人不被认定为发明人。

- 署名权不可剥夺,即使专利权转让,发明人仍有权在专利文件中署名。

2. 专利权人(Patent Owner/Assignee) 专利权人是依法享有专利所有权的主体,可以是:

- 发明人本人(如个人申请专利并拥有专利权);

- 企业或机构(如职务发明归单位所有);

- 受让人(通过转让、继承等方式获得专利权)。

关键区别: 对比项发明人专利权人身份自然人自然人、法人或组织权利来源基于创造性贡献基于法律授权或合同约定核心权利署名权、获得奖励权专利独占权、许可权、诉讼权

二、权利归属的划分规则

1. 非职务发明:发明人即专利权人 如果发明是个人在非工作期间、未利用单位资源完成的,专利权默认归发明人所有。

例如:

- 个人业余时间研发的新技术;

- 未签订职务发明协议的自由职业者。

但需注意:

- 某些国(如我国)要求雇主在合同中明确职务发明范围,否则可能被认定为个人发明。

- 若发明人使用了公司设备或商业秘密,可能被认定为职务发明。

2. 职务发明:专利权归单位,发明人享有部分权利 根据《专利法》第6条,职务发明是指:

- 执行本单位任务完成的发明(如本职工作、单位指派的任务);

- 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如资金、设备、实验数据)完成的发明。 职务发明的权利分配:权利类型归属方说明专利权单位企业可申请专利并享有独占权署名权发明人即使专利归单位,发明人仍有权署名 获得奖励权发明人单位需支付合理报酬(法律强制规定)

- 华为专利政策:华为明确规定,员工职务发明归公司所有,但发明人可获奖金(如发明专利1万元起)。

- 美国“Bayh-Dole法案”:允许高校保留政府资助项目的专利权,但发明人可分享收益。

3. 合同约定:可改变法定权利归属 虽然法律有默认规则,但双方可通过合同另行约定,例如:

- 企业雇佣协议:明确约定所有发明归公司,避免未来纠纷;

- 合作研发协议:约定专利权共有,并规定收益分配比例;

- 发明人保留部分权利:如署名权、优先使用权等。

风险提示:

- 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可能按“非职务发明”处理,导致企业丧失专利权。

- 发明人签署“全权转让”条款时,可能失去未来收益权,需谨慎审查。

三、发明人的核心权利 即使专利权归单位或受让人,发明人仍享有以下法定权利:

1. 署名权(不可剥夺)

- 专利文件(如申请书、授权公告)必须列明发明人姓名;

- 企业不得擅自删除或替换发明人,否则可能构成侵权。 案例: 2021年,某工程师起诉前雇主擅自将其从专利发明人中移除,法院判决恢复署名并赔偿精神损失。

2. 获得奖励和报酬的权利

- 《专利法》16条:单位应给予发明人“合理报酬”;

- 报酬标准:

- 发明专利:不低于专利实施收益的2%;

-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通常一次性奖励(如5000-5万元)。

争议点: 部分企业以“工资已包含发明贡献”为由拒付额外报酬,可能引发诉讼。

3. 知情权和诉讼权

- 发明人有权了解专利实施情况(如许可、转让收益);

- 若企业未支付报酬,发明人可起诉维权。

四、专利权人的核心权利 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财产性权利,包括:

1. 独占实施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制造、销售专利技术;

2. 许可权:可授权他人使用并收取许可费;

3. 转让权:将专利权出售给第三方;

4. 诉讼权:对侵权行为发起法律诉讼。

关键冲突点:

- 若发明人离职后继续使用原职务发明,可能被原单位起诉侵权;

- 企业未按约定支付发明人报酬,可能面临专利无效风险(如《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7条)。

五、如何避免权利纠纷?

对企业:

1. 完善职务发明制度: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发明归属;

2. 合理制定奖励政策:避免因报酬问题引发诉讼;

3. 尊重发明人署名权:避免法律和声誉风险。

对发明人:

1. 保留研发证据(如实验记录、邮件),证明非职务发明;

2. 审慎签署协议:避免全权转让条款;

3. 积极主张报酬权:如企业拒付,可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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