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就1-2个专利,15个以上的成果转化哪来的?
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就1-2个专利,15个以上的成果转化哪来的?
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成果转化是核心评分项之一,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要求,企业近 3 年科技成果转化总数需达到 15 项以上,才有可能在该指标上获30分的满分,这也是很多企业申报高企的关键门槛。
但现实中,我们常常发现一个现象:不少企业明明只有 1-2 个专利,却能在申报材料中拿出 15 项以上的成果转化证明。
先必须明确一个核心原则:同一科技成果,不论其应用在多少种产品、多少个客户、多少个场景,也不论跨越多长年度,在高企认定中都只能算作 1 次成果转化,绝非 “多应用 = 多次转化”,这一规则早已被评审专家严格执行,也是企业和服务机构必须坚守的底线。按照这一严谨要求,1-2 个专利作为核心科技成果,合规情况下多只能对应 1-2 次成果转化,与 15 项的要求相去甚远,那么这些企业的成果转化数量,究竟是从何而来?
因为高企认定中,科技成果的范围不仅包括专利,还涵盖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新药等知识产权,如果以上都没有,我们还可以进一步将成果概念外延,将技术秘密、技术诀窍、工艺改进方案、内部技术总结、软件功能改良、外购微小技术等非专利成果作为成果进行转换,而这些非专利成果也成为企业成果转化材料的主要突破口。
通常情况下,1-2 个真实专利搭配 13 个以上非专利成果,就能轻松达到 15 项以上的转化要求,这也是 90% 以上企业的核心操作手法。这些非专利成果,有没有研发过程,有没有实际的应用场景,有没有市场销售,那就不好确定了。所以这种处理方法,肯定是没有以专利为成果转化来的得分高了。
除了上面说到底非专利成果,另一种我平时发现常见的操作就是将研发项目直接当作科技成果,进而凑转化数量。很多企业没有形成真实的科技成果(专利那些,哪怕受理也好),企业就会通过用研发项目立项书,将每个研发项目强行等同于一项科技成果,再为每个项目搭配一份对应的转化证明,以此快速凑够 15 项转化。但这种操作的漏洞十分明显,因为这些所谓的 “成果” 没有对应的知识产权支撑,也没有实际的转化应用证据,很容易被否决,风险较高。
事实上,高企认定中设置成果转化指标,核心目的是引导企业重视研发投入、推动技术成果落地应用,而非鼓励企业凑数达标。按照合规要求,企业要实现 15 项以上的成果转化,至少需要 15 个不同的科技成果,这就要求企业长期布局研发,积累足够的专利、软著、技术秘密等成果,再通过真实的应用、推广,实现成果转化。那些仅靠 1-2 个专利就想凑够 15 项转化的企业,本质上还是忽视了高企认定的核心意义,也为企业埋下了一定的合规隐患。
当前,高企认定的评审标准越来越严格,对成果转化的真实性、规范性要求也越来越高。企业想要顺利通过高企认定,唯有脚踏实地,加大研发投入,积累真实的科技成果,规范开展成果转化,才能真正达到认定要求,也才能借助高企政策实现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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