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先上架产品再申请美国专利?注意12个月宽限期!

· 美国专利商标新闻

风险一:产品被快速抄袭,专利却无从保护产品一上架,就等于公开暴露了。竞争对手就能立刻看到你的产品、了解你的技术细节,转头就能复刻上线。对方已经在卖“山寨版”抢走市场,此时的你还在准备材料申请美国专利。而一件美国专利从申请到拿到授权,通常需要耗时1到3年,甚至复杂技术需要更久。在这期间,没有授权在手,想阻止竞对的侵权行为都没门儿。

辛苦研发,却成了对方白拿的“模板”!可能有人会说:“有人会专门等竞争对手把产品铺开,‘养肥’了再告,这样拿到的赔偿更多,我们可以效仿啊!”这种策略确实存在,但前提是——你得先拿到专利授权!否则,从申请到授权的几年空档期变数太大,对手有很多抢先出手的机会,甚至反过来卡住你——这正是我们接下来要讲的风险二和风险三。

风险二:竞对抢先申请,利用审查盲区抢走专利权哪怕你是先公开的,对方看到后立刻抢先提交专利申请,依然有可能成功获权。为什么?因为审查员不一定能检索到你的公开内容——比如你只是在展会公开过,向客户介绍过,或者做了场发布会,这些都不一定能被检索到。因为专利审查主要的依据是文献,尤其是专利文献,而文献是无法涵盖各式各样的公开方式的。

结果就是,不仅你的专利可能会被竞争对手抢走,甚至还可能被竞对反告侵权!看到这里,有人可能会说:“没关系,我是一个公开的,我有证据!我拿着证据去无效掉竞对的专利!”的确。

风险三:宽限期挡不住“技术包装”如果你先上架产品,竞对抢先申请专利,有被无效的风险。因此,实务中竞争对手可能不会原样照搬你的技术,更有效的做法是——对你的公开内容稍作修改、包装升级后再申请专利。这样风险更大。一方面,对手包装后的专利很可能会直接成为现有技术,妨碍你在宽限期内申请专利,而无效掉对方的专利就更难上加难了。

另一方面,对手的“包装版”专利还可能覆盖到你原技术的多个变体,包括:还没来得及申请的替代方案;本打算后续迭代的技术路线;或者没公开、但在产品升级中预备使用的实现方式。结果就是,对方合法持有了你的“改良版”专利,反而倒过来限制你的专利申请!

再次强调!宽限期只是一种补救手段美国宽限期制度是对“真正早发明人”的一种保护补救,而非一种“鼓励先公开后申请”的制度。宽限期用得好能保命,用错了就是自己搬石头砸脚。企业要以“先申请后公开”为原则,千万不能冒险先公开,不然后悔都来不及!

来源:知产观察力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错误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