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申请被“限制”要求怎么办?美国分割申请程序
发明申请被“限制”要求怎么办?美国分割申请程序
什么是分割申请 01
当一件申请中包含两个或多个独立或不同的发明时,审查员会发出“限制”要求,要求申请人选择其中一个发明继续审查,而将其他发明作为分案申请提交。分割申请的主要目的是确保每个独立的发明都能获得适当的保护。
适用情况 02
· 单一性要求:根据美国专利法35 U.S.C.121,如果审查员认为一个专利申请中包含两个或更多个独立或有显著区别的发明,审查员可以发出限制要求(Restriction Requirement),要求申请人将申请限制到其中一个发明。其余的发明主题可以作为分案申请提交。
· 主动分案:即使审查员未发出限制要求,申请人也可以基于不同的发明内容主动提出分案申请。这通常用于申请人希望将一个复杂的发明拆分成多个更具体的发明进行保护。
· 独立或有显著区别的发明:独立发明是指要求保护的两个或更多个发明之间在设计、操作和效果上没有关联;有显著区别是指,如果两个发明在设计、操作和效果中的至少一者没有关联,并且至少一个发明相对于其他发明具备可专利性(新颖性和非显而易见性),则可以认为这两个发明是有显著区别的。
递交时机 03
分割申请必须在原申请(母案)被授权、放弃或申请程序终结之前递交。如果原申请已经进入授权阶段或被放弃,申请人将无法再提交分割申请。
申请流程 04
1.准备申请文件:
· 分割申请的说明书内容不能超出原申请的公开范围;
· 权利要求必须针对原申请中未被选择的发明;
· 需要提交一份新的申请表,并在申请表中明确指出该申请为分案申请。
2.提交申请:
· 将准备好的申请文件提交给USPTO;
· 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
3.审查与授权:
· 分割申请将被分配一个新的申请号,并进入独立的审查程序;
· 审查员将对分割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判断其是否符合专利法的要求;
· 如果申请通过审查,将获得专利授权。
申请日和保护期限 05
· 申请日:分案申请的申请日与母案相同;
· 专利保护期限:分案申请的专利保护期限与母案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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