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快速审查制度背后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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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连接国与地方的桥梁

要懂快速审查,先搞懂它的“载体”——国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我国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演变与现状一文中可以看出我国专利管理体系存在国层面技术支撑足(专利局拥有大量专业技术人员)、地方层面专业能力弱、国层面服务难下沉的痛点,而保护中心的设立,恰好可以弥补专利管理的这一缺口。

从定位来看,国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实行双重管理:业务上直接接受国知识产权局指导,机构管理上隶属于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这种设置让它既能承接国知局授权的管理职能,把高水平服务延伸到地方,又能为地方知识产权部门提供专业技术支撑,成为国知局辐射地方服务能力的神经末梢和服务前哨。

简单说,保护中心就是桥梁——一边对接国知局的专业标准,一边贴合地方产业的创新需求,而专利快速审查,就是它的核心职能之一。

二、专利快速审查:深思熟虑,并非凭空创设

专利快速审查制度伴随着国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建设而生,保护中心受国知识产权局的授权与委托,在特定区域、特定产业开展的专利预审服务,即是筛选与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利进入快速审查通道。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专利审查指南》,专门新增条款明确:经国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或快速维权中心预审合格的专利申请,符合相关规定的可启动快速审查。新版指南首次确立“按需审查”原则,构建“当快则快、当缓则缓、快慢结合、随需而变”的审查模式,精准匹配创新主体的差异化需求。

专利审查多元化并非中国首创,全球主要国都有适配自身需求的加速审查机制:美国提供Track One优先审查、绿色技术特别加快等多种模式,覆盖不同场景需求;欧洲提供专利申请加速审查程序(PACE),需在提交专利申请或答复检索意见时同步提出请求;而日韩也针对重点产业、紧急需求设立了专属加速通道,平衡审查效率与创新保护。

三、关键疑问:快速审查会侵犯普通申请人权益吗?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理解快速审查机制的运行规则,专利快速审查机制并非法定的独立审查程序,而是在现行《专利法》框架下,由国知识产权局通过行政资源和程序优化所构建的特定服务措施。它只是加速了现有普通申请审查流程中的某些环节,未进入快速审查通道的专利依然可以通过普通审查渠道获得专利授权。

从形式上看,专利快速审查制度确实为备案主体提供了速度特权,但这并非一种不公平的区别对待,而是基于国创新战略、资源优化配置和提升整体审查效率的制度设计,其最终目的是为了创造更大的公共利益,从长远看有利于所有创新主体。

1.服务国战略,而非普惠福利

快速预审是产业政策工具,而非人人可享的普惠福利。其核心目标是聚焦国重大战略需求,集中资源加速关键领域、前沿技术的专利布局与转化,助力我国抢占全球技术制高点。这就像国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对重点实验室加大研发补贴,本质是引导社会资源投向核心领域,通过提升重点产业竞争力,带动整体经济技术发展,符合广泛公共利益。其带来的整体社会效益和产业竞争力提升,远大于其造成的局部速度差异。

2. 更高标准换更快速度,需进行等价交换

进入快速通道的主体,速度快的前提,是要求更严格。想要获得资格,需满足多重条件:提前完成备案(考核创新能力)、技术领域严格受限(仅限重点产业)、预审阶段需通过接近实质审查的严格筛查,且申请文件格式要求更高,还需放弃主动修改机会。大量质量不达标的申请会在预审阶段被驳回或要求修改,根本无法进入快速通道。这一机制的目的是筛选出创新能力强、专利质量高、管理规范的主体,而非走捷径者。

3. 提升整体审查效率,惠及所有申请人

快速预审看似分流了资源,实则为整个审查体系减负提质。地方保护中心的预审员会承担大量形式审查、明显缺陷排查工作,为国知局分担前端压力。经过预审的申请文件格式规范、质量过硬,能大幅减轻国知局审查员的工作量,提升整体审查效率——普通申请人的审查周期也会间接缩短,实现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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