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兑现2019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服务机构奖励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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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区)科技部门,各有关 科技服务机构:

根据《相城区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扶持政策(试行)》(相政发〔2019〕35号)有关精神,现就兑现2019年我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服务机构奖励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奖励对象及标准

注册在相城区,并与区科技局签订《科技服务机构信用承诺书》的科技服务机构,为区内企业提供高企申报服务的,且代理申报认定率超过全区当年认定率的,每成功认定一家高企奖励2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

02

申报流程及材料

1.科技服务机构填写《相城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服务机构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相城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服务机构奖励资金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和《科技服务机构关于代理申报高企认定通过率的承诺函》(附件3,以下简称“承诺函”),并附科技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代理申报高企协议,报送各板块科技部门。

2.各板块科技部门对科技服务机构填报的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做好“申报表”签字盖章、“汇总表”统计汇总、“承诺函”审核把关,并扎口报送区科技局。

3.区科技局对拟奖励科技服务机构进行审定,并根据企业奖补类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有关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及时拨付科技服务机构。

03

其他事项

1.请各板块科技部门将本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相关科技服务机构,并切实做好科技服务机构申报材料的审核、汇总和扎口报送工作。

2.科技服务机构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直接负责,各板块科技部门务必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给予相应处理处罚,并记入信用档案。

来源 / 苏州市相城区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