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准备要点
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准备要点
申报准备要点
一、 熟悉认定条件
(一)截止正式申报日期,在苏州工业园区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技术创新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四项指标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九)凡2020年经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2020年经外省(市)认定机构认定并在有效期内整体迁移至苏州工业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至2023年有效期满,企业需再次申报。
二、 提前规划重点
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应高度重视高企认定所要求的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组织管理等相关内容,持续开展研发创新活动、规划布局知识产权、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健全组织管理制度,建议安排专人做好高企申报及资格维护工作。
(一)研发费用归集“合理化”
研究开发费用归集范围:
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及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
建议:
(1)维护研发项目:企业应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按照相关组织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研发项目立项确认,推进研发项目实施、验收,做好研发项目技术、文档、财务等资料的整理维护工作。
(2)合理归集费用:企业应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研发费用归集范围要求,合理有效归集研发费用,并做好研发费用辅助账等相关工作。
(3)重视加计扣除:企业应在每年上半年进行汇算清缴时,同步开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工作。
(二)知识产权布局“前置化”
知识产权要求: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细则中,知识产权分值为30分,主要从知识产权技术的**程度、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数量及获得方式四个方面进行评分。
建议:
(1)提前规划布局:企业在项目立项前应做好相关知识产权布局规划,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实施进度持续推进知识产权申请工作。
(2)注重关联体现:申请的知识产权应与研发项目、高新技术产品在名称及内容上具备关联性,并充分体现出核心技术要点。
(三)科技成果转化“常态化”
科技成果相关定义: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细则中,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分值为30分。
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建议:
(1)跟进转化节点:企业管理层应对成果转化各个时间节点关注跟进,建议企业常态化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每年申请知识产权5项及以上作为取得的科技成果,同时相关成果应能体现与研发项目、高新技术产品的关联,以及技术创新性和**性。
(2)体现转化成效:科技成果转化应体现出相关成效,因此在科技成果转化后形成的产品(服务)等,应同步准备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第三方评价材料作为转化成效支撑材料。
(四)组织管理体系“规范化”
组织管理要求: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细则中,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分值为20分,主要评价内容为:(1)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2)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3)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4)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
建议:
(1)符合自身情况:企业应根据现有组织架构、所处发展阶段及目前发展水平等关键点,制定符合自身特征及既有条件的管理制度。
(2)持续更新迭代:随着企业不断发展,组织管理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修订更新,尤其是在企业规模、项目预算、财务管理等方面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在组织管理制度文件中有所体现。
(3)管理实施一致:企业在注重组织管理制度制定的同时,也应做好制度实施的过程管理,制度制定与实施内容应保持一致性,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研发费用辅助账、培训培养进修、绩效评价奖励等落实到实处,同时做好日常实施过程资料的归档工作。
(五)企业成长自评“标准化”
成长性评价: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细则中,企业成长性分值为20分,主要评价企业净资产和销售收入增长率情况。
建议:
(1)企业自评定位:企业成长性评价属于“硬性指标”评价体系,企业可对照《工作指引》进行自评计算得分。对于成长性分值较低的企业,尤其要通过做好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中其他三项(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的准备工作进行提分。
(2)注重前期规划:企业应在发展过程中重视申报高企前三年(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规划)的销售收入、净资产情况。
三、 了解评分细则
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四项指标分值结构详见下表:
序号
指 标
分值
1
知识产权
≤30
2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0
3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
≤20
4
企业成长性
≤20
1. 知识产权(≤30分)
由技术专家对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要求,进行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评价。
序号
知识产权相关评价指标
分值
1
技术的**程度
≤8
2
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8
3
知识产权数量
≤8
4
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6
5
(作为参考条件,多加2分)
企业参与编制国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
≤2
(1)技术的**程度
A. 高 (7-8分) B. 较高(5-6分)
C. 一般(3-4分) D. 较低(1-2分)
E. 无 (0分)
(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A. 强 (7-8分) B. 较强(5-6分)
C. 一般(3-4分) D. 较弱(1-2分)
E. 无 (0分)
(3)知识产权数量
A. 1项及以上 (Ⅰ类)(7-8分)
B. 5项及以上 (Ⅱ类)(5-6分)
C. 3~4项 (Ⅱ类)(3-4分)
D. 1~2项 (Ⅱ类)(1-2分)
E. 0项 (0分)
(4)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A. 有自主研发 (1-6分)
B. 仅有受让、受赠和并购等(1-3分)
(5)企业参与编制国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此项为加分项,加分后“知识产权”总分不超过30分。相关标准、方法和规范须经国有关部门认证认可。)
A. 是 (1-2分)
B. 否 (0分)
2.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
A. 转化能力强, ≥5项 (25-30分)
B. 转化能力较强,≥4项 (19-24分)
C. 转化能力一般,≥3项 (13-18分)
D. 转化能力较弱,≥2项 (7-12分)
E. 转化能力弱, ≥1项 (1-6分)
F. 转化能力无, 0项 (0分)
3.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组织管理的总体情况,结合以下几项评价,进行综合打分。
(1)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6分)
(2)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6分)
(3)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4分)
(4)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4分)
4. 企业成长性(≤20分)
由财务专家选取企业净资产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等指标对企业成长性进行评价。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1)净资产增长率
净资产增长率=1/2 (第二年末净资产÷一年末净资产+第三年末净资产÷第二年末净资产)-1
净资产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应以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会计报表期末数为准。
(2)销售收入增长率
销售收入增长率=1/2 (第二年销售收入÷一年销售收入+第三年销售收入÷第二年销售收入)-1
企业净资产增长率或销售收入增长率为负的,按0分计算。一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后两年计算;第二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0分计算。
以上两个指标分别对照下表评价档次(ABCDEF)得出分值,两项得分相加计算出企业成长性指标综合得分。
成长性得分
指标
赋值
分 数
≥35%
≥25%
≥15%
≥5%
﹥0
≤0
≤20分
净资产增长率赋值
≤10分
A
9-10分
B
7-8分
C
5-6分
D
3-4分
E
1-2分
F
0分
销售收入增长率赋值
≤10分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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