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 / 小巨人申报关键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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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结论先掌握:三层级申报门槛梯度差异表


对比维度

一梯度: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梯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梯度:国级专精特新 “小巨人” 企业

营收基础要求

无明确营收门槛(需满足综合评分≥60 分)

上年度营收≥1500 万;或近两年净利润累计≥600 万;或估值≥1 亿

上年度营收≥5000 万(分三档细化要求)

营收成长性

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高 10 分)

无硬性增速要求(部分省份有隐性标准)

新申报企业近 2 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5%(复核企业暂免)

研发费用总额

上年度研发费用(高 8 分,无硬性底线)

上一年度研发费用≥100 万元

营收<5000 万:近 2 年研发费用≥3000 万;营收 5000 万 - 1 亿 /≥1 亿:无明确总额要求(侧重占比)

研发费用占比

研发投入强度(高 8 分,无固定比例)

近两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收比重均≥5%

营收≥1 亿:近 2 年占比≥3%;营收 5000 万 - 1 亿:近 2 年占比≥6%

研发人员要求

研发人员占比(高 5 分)

无明确占比要求

营收<5000 万:研发人员占比≥50%

细分市场占有率

无明确要求(纳入特色化指标评分)

主导产品细分市场占有率≥10% 或进入龙头供应链

主导产品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10%,或居全国前三

核心前提条件

无(企业自愿申报,自评达标即可)

必须是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

必须是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一、申报逻辑:从 “入场券” 到 “天花板” 的三级跳

专精特新培育体系遵循 “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级小巨人” 的梯度路径,层级越高,政策支持力度越大,申报门槛也越严苛。这不是简单的 “升级打怪”,而是企业从 “合规经营” 到 “行业引领” 的能力进阶过程。

创新型中小企业:是进入培育体系的 “入场券”,核心考察企业基础创新能力,通过 17 项指标综合评分(满分 100 分≥60 分即可),不设硬性营收门槛,适合处于成长期、有一定研发投入的中小企业。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冲刺 “小巨人” 的必经之路,地方政府重点扶持对象,在营收、研发上设置明确硬性指标,要求企业在细分领域形成初步竞争优势。

国级 “小巨人”:代表中小企业高水平,聚焦产业链 “卡脖子” 环节,在研发强度、市场地位、合规性上设置多重红线,是政策红利的核心享受者。

二、三大关键门槛深度解读(避开申报误区)

1. 营收与成长性:不止看 “规模”,更看 “潜力”

创新型中小企业不设营收底线,但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增速会影响评分,建议近两年营收增速保持 5% 以上更易达标;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 “营收 / 净利润 / 估值” 三选一通道,适合营收未达标但融资能力强的科技型企业;

小巨人企业的 “5% 增速要求” 仅针对新申报企业,复核企业暂不考核,但资产负债率≤70% 是硬性红线,需提前优化财务结构。

2. 研发投入:从 “象征性投入” 到 “战略性布局”

研发是专精特新申报的核心竞争力,层级越高对研发的要求越 “硬核”: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要求研发费用≥100 万且占比≥5%,门槛相对友好;

小巨人企业按营收分三档差异化要求:营收越低,对研发费用总额、人员占比的要求越苛刻(如营收<5000 万需研发费用≥3000 万 + 人员占比≥50%),但允许通过 “近 2 年股权融资≥8000 万” 弥补营收不足;

提醒:研发费用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报备的审计报告,且主营业务收入、成本需纳入报告,否则影响申报结果。

3. 市场地位:从 “有份额” 到 “有话语权”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只需证明主导产品有 10% 以上细分市场占有率,或进入龙头企业供应链即可;

小巨人企业要求更高:不仅占有率≥10%,还需享有较高行业知名度,且主导产品需属于制造业 “六基”、制造强国十大重点产业等国战略领域,能实现 “补短板”“填空白” 作用;

关键佐证:需提供行业协会报告、龙头企业合作证明等权威材料,避免 “自说自话”。

三、2025 申报关键提醒(政策新调整)

申报平台统一:所有层级均通过 “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 在线申报,无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有效期与复核:三类资质有效期均为 3 年,小巨人企业复核时暂免营收增速要求,但研发、合规性指标仍需达标;

直通条件福利: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可简化审核:近 3 年获国级科技奖励(排名前三)、进入 “创客” 全国 50 强、近 2 年股权融资≥6000 万;

合规红线不可碰:近三年有重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或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直接失去申报资格。

来源:中小企业发展服务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错误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