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技术不能申请发明专利?软件或算法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吗?
哪些技术不能申请发明专利?软件或算法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吗?
一、明确被排除的技术:法律规定的 “禁区”
(一)违背自然规律的技术发明专利保护的是 “能实现的技术方案”,违背自然规律的 “永动机”“水变油” 等伪科学,因无法实际应用,直接被排除:
1.案例:某发明人声称 “发明了无需能源的永磁发电装置”,其原理违反能量守恒定律,申请被国知识产权局直接驳回,且未进入实质审查。
2.核心判断:技术方案需符合基本科学原理,能通过实验验证(如提供原型机、测试数据)。
(二)纯抽象思维成果仅停留在 “思想层面” 的成果,如数学公式、理论模型、游戏规则等,不具备 “实用性”,无法申请:
1.案例:某数学家提出 “新型数论算法模型”,但未说明其在计算机、密码学等领域的具体应用,因属于纯数学理论,申请被驳回。
2.例外情况:若抽象理论与具体技术结合(如 “基于数论的加密算法” 应用于通信技术),则可能符合要求。
(三)疾病诊断与治疗方法出于公共健康考虑,疾病的诊断(如 “癌症早期筛查方法”)、治疗(如 “手术方案”“针灸疗法”)等方法被排除,但相关设备可申请:
1.案例:某医生发明 “基于血液指标的糖尿病诊断公式”,因属于疾病诊断方法被拒;但他随后研发的 “自动检测血液指标的仪器”,成功获得发明专利。
2.区分要点:方法(不可申请)vs 设备(可申请),如 “中药配方” 属于产品可申请,而 “中药煎制方法” 若用于治疗疾病则不可申请。
二、限制保护的技术:需满足特殊条件
(一)动植物新品种动植物的自然生长品种(如 “高产水稻品种”“新型宠物狗”)不可申请,但培育方法可专利化:
1.案例:某农科院培育出 “抗旱小麦品种”,品种本身不可申请,但 “通过基因编辑培育该品种的方法” 成功获得发明专利。
2.注意:微生物品种(如 “高产抗生素的菌株”)因属于 “微生物产品”,可申请发明专利。
(二)原子核变换方法与物质
1.涉及核武器、核裂变等原子核变换的方法(如 “铀浓缩技术”),及由此获得的物质,因关乎安全,受法律严格限制:
2.管理方式:此类技术需通过国防专利渠道申请,普通专利流程不受理,且授权后需保密。
(三)违反社会公德或公共利益的技术如 “赌博工具”“窃听装置” 等损害社会利益的技术,即使具备创新性,也被禁止授权:
1.案例:某发明人申请 “自动作弊的麻将机” 专利,因违背社会公德,被以 “不符合公共利益” 为由驳回。
三、软件或算法的专利性:从 “被拒重灾区” 到 “合规路径”
(一)纯软件 / 算法的 “困境”仅包含代码、逻辑流程的软件(如 “办公软件优化算法”“手机 APP 界面交互逻辑”),若未与硬件结合,常因 “属于智力活动规则” 被拒:
1.案例:某公司申请 “基于用户行为的 APP 推荐算法”,其方案仅描述 “数据分析步骤”,未涉及手机、服务器等硬件设备,被认定为纯软件方法,申请被驳回。
(二)可申请的 “软件 + 硬件” 模式软件或算法需与具体技术领域结合,体现 “技术效果”(如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增强安全性),才可能通过审查:
1.核心条件:
a.涉及具体硬件(如计算机、传感器、通信设备);
b.解决技术问题(如 “减少数据传输量”“提高加密安全性”);
c.产生技术效果(如 “服务器负载降低 30%”“通信误码率下降”)。
2.案例:某团队研发的 “基于 AI 的图像识别算法”,因明确应用于 “安防摄像头”,解决 “夜间识别准确率低” 的技术问题,且实验数据证明 “准确率提升 45%”,成功获得发明专利。
(三)撰写技巧:避免 “抽象化描述”
1.用 “硬件 + 步骤” 的结构撰写,如 “一种计算机数据加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处理器获取待加密数据……”;
2.突出技术效果的量化描述(如 “处理速度提升 2 倍”),而非仅说 “提高了效率”;
3.附图需包含硬件架构图(如服务器、存储器的连接关系),而非单纯的流程图。
四、实用判断工具:
3 步确认技术能否申请
(一)一步:是否属于 “技术方案”判断是否是 “利用自然规律解决技术问题的方案”,而非纯思维成果。例如:1.可申请:“一种降低汽车油耗的发动机结构改进方案”(利用机械原理);
2.不可申请:“一种企业管理效率提升的方法论”(属于管理思想)。
(二)二步:是否具备 “三性”
1.新颖性:未在申请日前公开(如未发表论文、未公开使用);
2.创造性:与现有技术相比有显著改进(如 “从手动控制到自动控制”);
3.实用性:能制造或使用,并产生积极效果(如 “可批量生产的新型材料”)。
(三)第三步:是否在排除清单内对照本文一、二部分,若属于 “违背自然规律”“纯抽象思维” 等情形,需调整方案(如将疾病诊断方法改为诊断设备)。
判断技术能否申请发明专利,核心是把握 “技术方案” 与 “实用价值” 两个关键词。某专利审查员透露:“多数被拒申请并非技术不创新,而是申请人没说清‘技术在哪’—— 软件算法被拒往往是因为写成了‘说明书’,而非‘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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