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改专利申请受理阶段通知书业务章的通知

· 中国专利新闻

 各代理机构及申请人: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349号,自2020年2月17日起,专利申请受理阶段通知书不再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受理章”,改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业务章”。同时,不再提供专利电子申请通知书和决定的纸件副本,对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且没有签章的电子文件形式的通知书和决定,如有需要,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以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网站提出请求,下载带有电子印章的通知书和决定。

特此通知。

苏州市专利代办处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