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如何避免“新颖性不足”导致驳回
专利申请:如何避免“新颖性不足”导致驳回
一、先搞懂:审查员如何判断 “新颖性不足”?
(一)新颖性的核心标准:“绝对新颖性原则”我国专利法采用 “绝对新颖性” 标准,即申请日以前,技术方案在全球范围内未被公开(包括专利文献、学术论文、产品销售、网络公开等),才算具备新颖性。某企业认为 “自己研发的技术没对外说过就安全”,却不知竞争对手已在国外期刊发表过相同原理的论文,终因 “国外公开” 被驳回。
审查员判断新颖性的逻辑很简单:只要能找到一份 “现有技术文献”,其公开的技术方案与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 “完全相同”,则新颖性不成立。这里的 “完全相同” 包括:技术特征、功能、效果全部一致,哪怕只是文字描述不同但实质一样,都可能被认定为缺乏新颖性。
(二)易被忽视的 “公开形式”
1.出版物公开:包括专利文献(国内外)、学术期刊、书籍、会议论文,甚至网络文章(如博客、技术论坛帖子)。某发明人在知乎上分享了 “新型晾衣架” 的结构细节,半年后申请专利,因 “网络公开” 丧失新颖性;
2.使用公开:产品上市销售、公开演示、展览展示等。某厂商在行业展会上公开演示 “智能门锁” 的解锁逻辑,尽管未量产,仍被认定为 “使用公开”;
3.其他方式公开:如口头演讲、电视报道等。某教授在学术会议上公开演讲 “新型催化剂制备方法”,并被会议纪要记录,直接导致后续专利申请失败。
二、陷阱拆解:4 大行为易导致 “新颖性不足”
(一)陷阱 1:“闭门造车” 不做检索,与现有技术 “撞车”90% 的个人申请人和 60% 的中小企业,在申请专利前跳过 “查新检索” 环节,仅凭 “自我感觉” 判断技术新颖性。某团队花 2 年研发 “带 USB 接口的插座”,申请时才发现该技术已被 2015 年的专利公开,不仅驳回,还浪费了大量研发成本。这类错误的典型心理是:“我的技术这么新,肯定没人做过。” 但实际上,全球每年新增专利超千万件,跨领域的技术重合率远超想象。比如家电领域的 “防烫设计”,可能早已在医疗器械专利中出现过类似结构。
(二)陷阱 2:技术方案 “改得太少”,只是现有技术的 “微小改动”有些申请人认为 “在现有技术上做点小改动就能申请专利”,但这恰恰是新颖性不足的重灾区。某申请人在现有 “折叠自行车” 基础上,仅将 “金属车架换成碳纤维”,未改变折叠结构,被审查员认定为 “材料替换不带来新颖性”;另一案例中,将 “圆形瓶盖改成方形”,因功能和结构原理未变,同样被驳回。判断 “改动是否足够” 的关键:新方案是否带来 “新的技术特征”,而非单纯的形状、材料、尺寸变化。
(三)陷阱 3:“提前公开” 成 “自杀行为”,自己把新颖性 “毁掉”可惜的驳回原因,莫过于申请人自己 “提前泄露技术”。某初创公司为吸引投资,在商业计划书里详细公开了 “AI 测温算法” 的核心逻辑,融资失败后才想起申请专利,因 “书面公开” 导致新颖性丧失;某高校团队先发表论文再申请专利,论文中公开的实验数据和方法,直接成为审查员否定新颖性的证据。很多人误以为 “自己公开的技术,申请专利时可以不算”,但专利法明确规定:无论谁公开,只要在申请日前被公开,都可能破坏新颖性(除 6 个月宽限期的特殊情况)。
(四)陷阱 4:权利要求书 “写得太宽”,不小心包含现有技术有些申请人为扩大保护范围,在权利要求书中写得过于笼统,结果把现有技术也 “囊括” 进来。某 “智能花盆” 专利的权利要求写为 “一种带湿度传感器的花盆”,审查员检索到 2018 年已有 “带湿度传感器的植物栽培装置” 专利,因两者技术特征实质相同,被认定为新颖性不足。这种错误的本质是:技术方案本身有创新,但权利要求书的撰写未精准圈定 “新的部分”,导致与现有技术重叠。
三、代理人实战技巧:从技术到申请的 “新颖性保卫战”
(一)一步:精准检索,让现有技术 “无所遁形”
1.检索范围要 “全”:不仅查我国专利(知识产权局官网),还要查国际专利(如 USPTO、EPO)、非专利文献(CNKI、Google Scholar)、产品信息(电商平台、厂商官网)。我曾代理过一个 “无线充电鼠标垫” 专利,通过检索亚马逊产品页面,发现某品牌已销售同款产品,及时建议客户调整技术方案;
2.检索策略要 “巧”:用 “技术特征 + 功能” 组合检索。比如检索 “自动浇水装置”,不仅用关键词 “自动浇水”,还要用 “植物灌溉 + 传感器 + 自动控制” 等扩展词;
3.检索时机要 “早”:在技术研发中期就开始检索,边研发边调整,避免研发完成后才发现 “做了无用功”。某农业设备公司在研发 “智能播种机” 时,通过中期检索发现现有技术的缺陷,针对性增加 “变量播种” 功能,成功避开新颖性陷阱。
(二)二步:技术挖掘,找到 “真正的创新点”
1.从 “问题” 出发:现有技术解决不了的问题,就是创新突破口。某客户想申请 “保温杯” 专利,初始方案只是 “容量加大”,缺乏新颖性。通过挖掘发现 “冬天倒水时杯口易冷凝漏水” 的痛点,针对性设计 “防冷凝杯口结构”,终授权;
2.聚焦 “非显而易见的改进”:微小改动不行,要找到 “跨领域借鉴” 或 “原理创新”。比如将 “汽车减震原理” 应用到 “行李箱”,研发 “缓冲减震行李箱”,这种跨领域结合往往具备新颖性;
3.列 “技术特征清单”:把技术方案拆分成一个个特征,对比现有技术,找出 “独有的特征”。某 “扫地机器人” 专利,拆分后发现 “边刷可自动升降” 是现有技术没有的,围绕该特征撰写权利要求,顺利通过审查。
(三)三步:申请时机把控,避开 “公开陷阱”
1.严格遵循 “先申请后公开”:产品上市、参加展会、发表论文前,必须先提交专利申请。某电子厂商计划在 CES 展会上发布新耳机,我们建议其提前 1 个月提交专利申请,避免展会公开影响新颖性;
2.善用 “优先权”:如果担心技术还不成熟,可先提交 “实用新型专利”(初审制,授权快),12 个月内再提交 “发明专利”,享受优先权日,避免中间被他人公开影响新颖性;
3.把握 “宽限期” 例外:如果确实因国际展会、学术会议等公开,需在 6 个月内申请专利,并提交 “展出证明”“会议记录” 等材料,证明公开时间和内容。但宽限期是 “补救措施”,非万不得已不建议依赖。
(四)第四步:权利要求书 “精准卡位”,划清保护边界
1.独立权利要求 “聚焦核心创新”:只写必要技术特征,剔除现有技术已有的部分。某 “防近视台灯” 专利,初始权利要求包含 “LED 灯、底座” 等现有特征,修改后仅保留 “距离感应 + 自动调光” 的创新特征,成功避开现有技术;
2.用 “否定式表述” 排除现有技术:如果现有技术都有某特征,可在权利要求中写明 “不包括 XX 部件”。比如现有 “榨汁机” 都有滤网,新方案无需滤网,可写 “一种榨汁机,其特征在于,不包含滤网,通过高速离心分离汁液”;
3.多写 “从属权利要求”:在独立权利要求基础上增加限定,形成 “保护梯度”。即使独立权利要求被质疑,从属权利要求仍可能因限定更具体而具备新颖性。
四、真实代理案例:我们如何帮客户 “挽救” 新颖性?
(一)案例 1:从 “驳回边缘” 到 “授权”,只差一个 “隐藏创新点”客户提交的 “智能窗帘” 专利,审查员指出与 2020 年的专利文献实质相同。我们重新分析技术方案,发现客户的窗帘电机 “可根据光照强度自动调节转速”,而现有技术只能固定转速。据此修改权利要求,突出 “转速自适应” 特征,终克服新颖性缺陷。
(二)案例 2:利用 “跨领域检索盲区”,找到新颖性突破口某客户研发 “婴儿恒温睡袋”,检索发现同类产品专利很多。深入挖掘后,我们发现其 “温度调节算法” 借鉴了航天保温技术,而现有专利均未涉及该算法。通过在权利要求中强调 “基于航天保温模型的温度调节方法”,成功避开现有技术,获得授权。
(三)案例 3:巧妙运用 “优先权”,化解 “公开危机”客户在学术会议上公开了 “新型锂电池” 技术细节,会后才想起申请专利。我们建议其在 6 个月宽限期内提交申请,并主张 “会议公开在宽限期内”,同时补充未公开的 “电极材料配比” 作为新特征,终顺利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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