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的“小心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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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与商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它们不仅是企业形象的代表

更是企业资产的一部分

一些企业和个人在注册

和使用中的“小心机”

愈演愈烈


01

商标与特定商品名称连用

注册“好土”,实际使用中商家别有用心的加上了“鸡蛋”二字,瞬间包装成了“好土鸡蛋”将商标名称与特定商品名称连用,从而抬高商品身价,误导消费者。


你以为是“手擀面”,不不不 手擀只是商标名啦。


02

拆字商标

“艾雨虫工”逃过了审查员,没有逃过“东方雨虹”的火眼金睛。


“保 日 寸 捷”“鄂 尔 夕 夕 其 斤”看着这名字,一眼实在是看不出要干嘛,二眼这是来考验审查员呀,审查员已羽化成仙,休想逃。


法律条款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商标注册无效;其他单位或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商标注册无效。

商标法第十条一款第(七)项: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产生误认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申请商标时不要在违反法律条款的边缘试探,避免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作为消费者,如果发现有类似的现象,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对该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的申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千茶 商标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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