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申报视角:生产型企业 4 大判定标准
高企申报视角:生产型企业 4 大判定标准
一、核心判定维度:从高企申报要求出发,4 点分清是否为生产型企业
1. 收入结构:自主产品收入占比是核心指标
这是高企申报中关键的判定依据,直接关联 “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60%” 的要求:
判定标准:企业当年总收入中,「自主研发生产的产品销售收入」占比≥80%,劳务加工费、受托加工收入占比≤20%;
实操自查:
拉出近 1 年增值税开票明细,统计 “货物销售”(自主产品)和 “加工劳务” 的金额占比;
若 “加工劳务” 占比超 20%,且无明确的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支撑,基本可判定为非生产型企业(来料加工 / 受托加工模式);
注意:边角料销售、附属产品收入不计入 “核心自主产品收入”,需单独剥离统计。
2. 经营模式:是否具备完整的 “研发 - 生产 - 销售” 闭环
生产型企业的核心是 “自主创造价值”,而非 “单纯提供加工服务”:
判定标准:拥有从 “原材料采购→研发设计→试验试制→批量生产→成品销售” 的完整链条,自主掌控生产过程和产品核心技术;
实操自查:
核查采购合同:是否有自主采购生产所需核心原材料(而非仅采购辅助材料);
核查生产流程:是否有自主制定的生产工艺文件、质量控制标准(而非完全按委托方要求加工);
核查销售渠道:是否有自主开发的客户群体(而非仅为委托方提供加工服务)。
3. 研发费用归集:能否匹配研发项目的原材料投入
高企申报要求研发费用归集规范,生产型企业需具备可追溯的研发投入:
判定标准:研发费用中,有明确的 “原材料投入”“研发设备折旧”“试制产品检测费” 等,且能对应到具体研发项目;
实操自查:
查看研发费用辅助账:是否有原材料采购发票对应研发项目(而非仅列支人员薪酬、办公费);
核查试制产品:是否有研发过程中产生的样品、样机(可通过入库单、检测报告佐证);
若研发费用中无实质性原材料投入,仅以 “加工费”“设备使用费” 为主,大概率为非生产型企业。
4. 资产与产能:是否具备自主生产的硬件支撑
虽 “有厂房≠生产型企业”,但生产型企业需具备与产品匹配的生产能力:
判定标准:拥有与自主产品生产相关的固定资产(如生产设备、生产线),且产能与产品销售收入规模匹配;
实操自查:
核查固定资产台账:生产设备是否为自主购置(而非仅租赁或为委托方代管设备);
匹配产能与收入:生产设备的设计产能、实际产量,是否能支撑当年自主产品销售收入(避免 “设备闲置但收入极高” 的矛盾);
现场核查:生产车间是否有持续生产痕迹(如原材料库存、在制品、成品库存)。
二、高企申报特别提醒:3 个易混淆场景的判定
有厂房但以加工为主:若核心收入是加工费,即便有厂房设备,也判定为非生产型企业(如本文案例);
贸易 + 少量组装:仅采购零部件进行简单组装,无自主研发和核心生产环节,判定为贸易型企业,非生产型;
生产 + 部分加工:若加工收入占比≤20%,且自主产品收入占比≥80%,可判定为生产型企业,但需在申报时明确区分两类收入。
三、快速自查表:5 分钟初步判定企业类型
判定维度
生产型企业特征
非生产型企业(来料加工)特征
收入结构
自主产品收入≥80%
加工劳务收入≥80%
采购模式
自主采购核心原材料
原材料由委托方提供
研发投入
有实质性原材料研发投入
无自主研发原材料投入
生产掌控
自主制定工艺、质量标准
按委托方要求加工,无自主标准
产品归属
自主拥有产品所有权
产品所有权归委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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