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说明书里少写一句话,美国专利申请被认定为支撑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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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案情,你觉得“撑得住”吗?

某件美国申请涉及一种用于检测指纹的传感器,审查员认为权37得不到说明书支撑。


看看下面的权要和说明书,你认同审查员吗?

权26、一种用于检测一个或多个指纹的传感器,包括:

一基板和第二基板;

位于所述一基板与所述第二基板之间的传感元件阵列,其中所述阵列的传感元件至少为光传感元件;

用于控制所述传感元件的多个薄膜晶体管;

位于所述一基板与所述第二基板之间、分布在所述传感元件阵列各处的多个光源,所述光源用于经由所述第二基板发射照明光,其中所述传感元件经由所述第二基板检测代表一个或多个指纹的反射照明光;以及

置于所述传感元件上方的一个偏振器。

权37、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传感器,进一步包括另一个偏振器,该偏振器设置为使光在通过所述第二基板之前穿过。


说明书中关于“偏振器”的描述如下:

“传感器10可选使用偏振光。入射光可以偏振,偏振器可直接放置在传感元件阵列11上方或传感器10的某一部分,照射照明器12的光线在18号板之前通过。例如,照明器12(或33图6)可能带有偏振片或偏振板。指纹凹槽处反射的光会从18号板面(可以是玻璃或塑料材料)反射,并保持偏振。击中指纹脊的光线会被吸收并重新辐射,并在此过程中进行去偏振。偏振器有助于排斥这种散射光。红色照明比绿色或蓝色更为关键,因为皮肤吸收红色光少得多,因此会散射更多红光。”


揭晓答案:美国审查员指出不满足 112(a)

申请人想通过从权37传感器保护“两种偏振器布置”情况。但美国审查意见中指出:在原始公开内容中无法找到这种双偏振器布置的支撑,权37不符合 35 U.S.C. 112(a)。

什么是112(a)?

112(a)条款主要规定了对说明书的撰写要求,强调了说明书的清晰、详尽度,要求说明书的描述要能够确保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准确理解并能够实现该发明。


为什么不满足112(a)?

说明书中”偏振器可直接放置在传感元件阵列11上方“和”偏振器是传感器10的某一部分“是或的关系,而不是和的关系,并没有明确说明两种偏振器位置的情况。

所以,从审查员的角度来看,权37主张“传感器还包括另一个偏振器”得不到说明书的明确支撑,不满足112(a)条款。


撰写启示:如何避免支撑不足?

很多企业在申请海外专利时,都容易陷入一个误区:以为技术点写到说明书中就行了,而忽略了一些细节上的表述。

而海外审查支撑性问题往往比较严格,比如美国和欧洲。所以,不是写进去就算数,而是要写得让审查员认为“能过”。

那么应该怎么写呢?以下几点实用经验供参考:

保留“弹性”,不要写“死”

比如本案例中,将说明书的或的关系,改成“和/或关系”。那么就可以准确无误地包含“双偏振器布置”的情况。

注意适当的兜底

比如本案例中,如果在说明书能进一步简单描述下:

“传感器10可以包含一个或多个偏振器。多个偏振器的位置可以相同或者不同。”

看似无足轻重的一句话,却可以成为后续扳回一局的“兜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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