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优先权,看看你到底用不用得上!

· 中国专利新闻

优先权的基本概念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优先权有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两种情况。
外国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我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我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本国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我国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我国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打个比方:同一款饮水机产品(解决的问题和实现的效果都一样),先提交了A申请,3个月左右完善技术之后又提交了B申请,这个时候可以主张优先权,以A的申请时间来作为B的申请日。

优先权的重要作用
一、争取时间,完善技术
在激烈的技术竞争环境中,专利申请的时间相差几个月甚至几天就可能导致完全不同的结果,所以官方鼓励尽早提交申请。
为了快人一步,产品/技术可能刚成型就拿来申请专利了,但一次申请可能比较仓促,这个时候可以在优先权期限内继续改进技术,通过主张优先权重新提交一份更完美的申请。‌
二、灵活转换,扩大保护
可以借助优先权,在同一项技术上申请不同类型的专利。比如先申请了发明专利,但觉得保护范围有限,可以在一年内要求优先权再申请一件实用新型专利,把两种专利的好处都拿捏了。‌
三、加强保护,利于布局
优先权可以确保自己的发明创造以首次申请的日期为准,避免别人在这段时间内复刻自己的想法去抢先申请。‌同时还能通过优先权进行国外布局,促进技术在全球范围内的保护。
四、低成本救济
这种情况不多,但优先权发挥的作用却比较大,如果一件专利因为没交费等原因被“视为撤回”,在优先权期限内可以直接重交一份申请,成本会低很多。‌
优先权的申请流程
一、提交优先权声明
对于外国优先权,声明中需写明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和受理国。对于本国优先权,申请人在要求优先权声明中应当写明作为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和原受理机构名称。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未在请求书中提出声明,或者声明中未写明或错写上述任何一项信息,审查员发出补正通知书后,期满没有答复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都将被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二、提供在先申请的证明文件
在提交优先权声明后,申请人还需要在法定期限内提交在先申请文件的副本。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三十条规定,要求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优先权的,申请人应当在一次提出申请之日起十六个月内,提交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要求外观设计专利优先权的,则应当在三个月内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
如果申请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副本,将被视为未要求优先权。这是为了证明在先申请确实存在,并且其内容与在后申请一致。
三、审查与权利确认
专利局在收到专利申请及优先权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审查过程包括核实优先权声明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审查在先申请与后续申请之间的关联性,以及确认两者是否涉及"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
如果审查无误,专利局会承认后续专利申请的优先权要求,将在先申请的申请日作为后续申请的优先权日。那么此后在判断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时候,会以优先权日作为时间节点进行考虑。
来源:发明及实用新型外观专利申请流程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错误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