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专利权无法使用时不妨试试版权
当专利权无法使用时不妨试试版权
自己花钱请的设计师设计
非常漂亮的衣帽间
不仅申请了专利还申请了版权
朋友圈宣传后
竟然还有人进行侵权?
是时候拿出多套组合拳维权了!
左尚明舍公司成立于2007年7月17日,注册资金为260万美元,经营范围:生产新型建筑装饰材料、**环保型装饰装修材料、各类家具,销售公司自产产品。
2009年1月,左尚明舍公司设计了一款名称为“唐韵衣帽间”的家具图。
2009年3月15日左尚明舍公司与成都尚彩家居有限公司签订了《地区零售代理合同》,合同约定左尚明舍公司授权成都***公司作为“左尚明舍”定制产品的一零售代理商。
2009年6月19日成都尚彩家居有限公司向左尚明舍公司订购了“唐韵衣帽间”等家具产品。
2009年7月,左尚明舍公司委托上海傲世摄影设计有限公司对其制作的系列家具拍摄照片(其中含016唐韵系列)。
2011年9月14日、2011年10月10日,左尚明舍公司先后在和家网、搜房网进行企业及产品介绍与宣传,同时展示了其生产的“唐韵衣帽间”产品照片。
2012年11月14日,左尚明舍公司向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名为“衣帽间组合柜(唐韵)”的外观设计专利,该专利授权公告日为2013年3月27日(专利号为ZL20123**********)。
2013年12月10日,左尚明舍公司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方法》的规定,向上海市版权局申请对“唐韵衣帽间组合柜立体图案”进行登记。作品登记证书记载如下信息:登记号:沪作登字-2013-F-00138855号,作品名称:唐韵衣帽间组合柜立体图案,作品类别:美术作品,作者:崔华,著作权人左尚明舍家居用品(上海)有限公司,制作时间:2009年2月1日,**表时间:未发表。
对于一个又申请了专利,又做了版权的公司。
后发现了一个侵权人。
侵权人就此提出了专利无效。
上述情形中,先在网站上宣传,然后申请专利的行为,是否合适?
2014年4月3日,侵权公司向知识产权局就该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2014年9月12日,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审查,认为涉案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3条第2款的规定,宣告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权全部无效。
为什么会很快的就做出全部无效的决定
回到本案中
2011年9月14日、2011年10月10日,左尚明舍公司先后在和家网、搜房网进行企业及产品介绍与宣传,同时展示了其生产的“唐韵衣帽间”产品照片。
2012年11月14日,左尚明舍公司向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名为“衣帽间组合柜(唐韵)”的外观设计专利,该专利授权公告日为2013年3月27日(专利号为ZL20123**********)。
典型的自己把自己公开,自己把自己作死。
还好这个案子*终还是通过版权获得胜利,但是也是一波三折。原创 桂舒宁 知识产权小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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