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无效宣告来袭?三步教你有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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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无效宣告的基本概念商标无效宣告是指相关当事人认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该商标无效的程序。

常见无效宣告理由包括:商标注册存在恶意抢注行为商标缺乏显著性特征商标与在先权利冲突(如与他人在先注册商标近似)商标违反禁用条款或公序良俗无效宣告如何应对

一步:冷静分析,确认时限收到无效宣告通知后,先要确认答辩期限(通常为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切忌因慌乱而错过关键时间节点。

二步:专业评估,制定策略核实宣告理由:仔细阅读无效宣告申请书,了解对方的具体主张和证据,如违反绝对禁止注册条款,还是侵犯在先权利,还是恶意抢注。然后收集有利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这些:商标使用证据(销售合同、广告宣传等),用以证明商标在市场上的实际使用情况,彰显商标的显著性与知名度。在先权利证明(如有),若对方以侵犯在先权利为由提出无效宣告,企业需收集自身在先权利的相关证据。

如涉及著作权,应提供作品创作底稿、著作权登记证书等;涉及在先商标权,需提供在先商标注册证书、使用证据等。商标不具有恶意证据:若被指控恶意抢注,企业要证明自身商标申请具有正当理由,并非恶意。比如,能够证明商标的创意来源,或者与在先使用人不存在特定关系,不存在明知他人商标而抢注的情况。

然后评估胜诉可能性:建议咨询专业商标律师,客观评估案件走向

三步:应对

1、书面答辩:根据对方提出的无效宣告理由,结合收集的证据,撰写详细、有力的书面答辩书。在答辩书中,针对性地反驳对方观点,清晰阐述商标不应被宣告无效的理由。例如,若对方主张商标缺乏显著性,答辩书应列举商标在实际使用中获得显著性的具体事例与证据。

2、参加口头审理:若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进行口头审理,企业应积极准备。在口头审理过程中,团队成员要清晰表达观点,展示证据,回应评审员的提问。通过现场陈述与辩论,增强自身观点的说服力。

3、协商和解:在某些情况下,协商和解不失为一种明智选择。若双方存在一定合作空间或争议并非不可调和,企业可尝试与对方沟通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商标共存、商标转让等。这样既能节省时间与成本,又能避免长期诉讼带来的不确定性。

后续持续强化商标风险管理无论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何种裁定,当事人都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若终裁定商标无效,企业应考虑:及时提交新商标注册申请调整品牌战略,减少损失通过协商或许可方式解决权利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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