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专利局的审查意见通知书不要慌
收到专利局的审查意见通知书不要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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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动删除独立权利要求书的特征,扩大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范围
申请人从独立权利要求中主动删除技术特征,或者主动删除一个相关的技术术语,或者,或者主动删除限定具体应用范围的技术特征,即使该主动修改的内容没有超出原说明书记载的范围,只要修改导致权利要求请求的保护范围扩大,则这种修改不予接受。
2、主动修改独立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导致扩大了请求保护的范围。例:将“螺旋弹簧”修改为“弹性部件”,这一修改扩大了请求保护的范围。
3、主动将仅在说明书中记载的与原来要求保护的主题缺乏单一性的技术内容作为修改后的主题。例:专利要求保护的主题为A,内容记载了A和B,由于A不具有创造性要求修改,申请人将权利要求修改为B,此时修改后的主题和原要求保护的主题之间就缺乏单一性,不予接受。
4、主动增加新的独立权利要求或从属权利要求,该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方案在原权利要求中未出现过。
答复审查意见阶段的修改存在明确边界,所有调整均需紧扣审查意见指出的缺陷,严守不超出原始申请文件记载范围的底线,同时禁止各类不当扩大保护范围、新增无关技术方案的修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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