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商标注册申请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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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商标注册申请途径和可注册不可注册商标

  加拿大签署的国际条约:

  1.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2.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

  3.商标法条约 TLT

  4.商标国际申请马德里议定书

  5.NICE 商品和服务分类

  6.伯尔尼公约

  7.图形商标维也纳协定。

  加拿大商标的类型:

  1.普通商标——由文字、设计或这些的组合组成。

  2.认证标志——用于识别符合规定标准的标志。

  3.一种区分伪装——由货物或其容器的形状或包装或包装货物的方式组成,以区分它们是由特定个人或形式生产的。

  加拿大商标保护:

  1.国注册——直接向国商标局备案

  2.国际注册——通过马德里体系进行国际商标保护。

  因此,要在加拿大获得保护,申请人有两种选择:

  可在加拿大注册商标的种类

  以下标志可在加拿大用作商标:

  1.姓名和姓氏

  2.字

  3.声音标记

  4.图纸

  5.设计

  6.颜色

  7.包装、包装

  8.以上的组合 以上所有的组合。

  可注册加拿大商标类型:

  1.集体商标

  2.认证标志

  3.非商业用途的标志

  4.服务标志 – 知名标志

  在加拿大商标注册的必要条件

  该商标应能够识别和区分申请人的商品/服务与其他商品/服务的区别。

  因此,商标必须包含以下基本要求才能在加拿大注册:

  1.独特性

  2.商品和/或服务的非描述性

  3.在申请人的业务、贸易渠道中不是一个众所周知的术语

  4.在视觉和/或语音上与先前注册/未决商标不相同/相似/相同。

  不能在加拿大注册商标的种类

  申请人应记住,以下内容不能在加拿大注册为商标:

  1.不代表法律规定的商标的商标。

  2.与公共财产相关或不可区分的商标。

  3.代表商品形式或封面的符号,如果其性质、功能或包装要求将其作为固有部分。

  4.违反公共秩序或道德以及国法律或阿尔及利亚加入的双边或多边协议禁止使用的商标。

  5.由一个国或根据国际协定设立的政府间组织为控制和保证目的而模仿或模仿的官方标志、旗帜、其他标志、缩写名称、符号、标志或官方标志的商标,除非主管当局已许可此类国或组织这样做。

  6.会在商品和服务的性质、质量或来源以及其他相关特征方面误导公众或商业社会的商标。

  7.完全或部分构成可能会混淆某些商品或服务的地理来源的标志的商标。如果此类符号被非法注册为商标,则该地理标志的使用将受到有权使用该地理标志的第三方的阻碍。

  8.与阿尔及利亚名商标或商号相似或相同的商标,已用于属于另一机构的相似或相同商品,导致两者混淆的程度,或作为另一商标的翻译符号或商号。

  9.与已成为注册申请或注册标的的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包括与制造商标或商标已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相同或相似但会导致混淆的商品或服务。

  10.指植物品种名称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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