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挖掘的起点,不是技术,而是真需求
专利挖掘的起点,不是技术,而是真需求
一、创造性的源头,从“真需求”而非“灵感”出发在很多企业里,专利被当作合规任务、申报指标、或资本包装手段。
于是我们看到了一批“空心专利”:堆功能,没有人用;搞结构,没有人懂;加数据,没有人信;
这些专利的共通点是:它们没有来源于真实场景中的真实需求。
而《真需求》这本书说得很清楚:商业的本源是价值,而价值来自用户的“真需求”
——不是你想当然的好,而是别人真正在意的难。
这句话,放到专利上同样成立:专利的起点,不是技术,不是脑暴,是“技术使用者在真实场景中的不满足”。
二、什么是真需求?
不是反馈,是动机一个客户说“我希望操作更快”,这只是一个表层愿望;当你发现他每天都要用掉40分钟处理一个接口调试错误时,你才看见了背后的刚性痛点。“真需求”,不是看他说什么,而是看他反复做了什么、不得不怎么做。
所以,在专利挖掘中,我们不能停留在“产品功能清单”上,而要深入:他为什么反复用这个功能?他哪里总出错?他怕什么场景?他在这个环节上,怎么“将就”?
如果让他“少动一步”,他愿意多掏多少钱?这些问题,才是挖“真需求”的锚点。真正的创新,不是给功能加法,而是给用户减负。
三、从真需求到真创造:三步走模型我们可以借用《真需求》中的“价值—共识—模式”模型,重构一套专利创造性挖掘的逻辑闭环:
1)价值:专利必须带来“真提升”这个提升可以是效率、精度、稳定性、安全性、用户体验……但它必须是可感知的,能复现的,有使用价值的。
不能落在“理论更好”“指标更优”,而要能回答:我解决了哪个步骤的麻烦?用户因此少做了哪些操作?这个优化,是他以前做不到的?
2)共识:技术必须能被理解与信任一个再先进的方案,如果客户听不懂、审查员看不明、市场不接受,那创造性落不到“专利权”上。这就是技术“共识”的问题:你要让它被目标人群理解为“有用”与“独特”。所以,别只讲算法、别只画结构,要围绕问题解释——我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这么做,别人没这么做,我做了,而且做成了。
3)模式:技术要能落地为结构、方法后,所有的“好想法”,都要变成“可申请的技术方案”。能写入权利要求的,才叫模式。
是一个结构的设计?
是一组方法的步骤?
是一个特定用途的匹配?
是一个系统中的协作关系?
如果技术只是“感觉更顺”,就难以转化为专利模式。而基于真需求构建出来的“解法路径”,往往能形成完整技术模式,既能申请,也能维权。
四、发明的尽头,不是巧思,是回到现场你以为是天才的创意,其实只是用户忍耐太久的问题。你以为是技术突破,其实只是流程里没人重视的低效环节。真正的创造性,往往不是“新”,而是“别人都看见了但没人解决”。所以,好的专利不是在会议室里“想”出来的,是在真实使用场景中,一点一点“看”出来、“试”出来、“磨”出来的。
来源:黄小栋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错误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