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的方案一定要有实用性

· 专利业务

科学的核心是探索自然规律,发现原本就已经存在了的规律。技术是利用这些规律解决我们遇到的问题,改善我们的生活。专利不是科学,是技术,所以在专利方面经常叫做技术方案。科学研究的是通用的,底层的,基础的原理。技术是将科学原理应用到具体的场景中,解决具体的工业生产中的问题,专利是限定在特定场景,而不是不分场景,像数学那样万物适用,专利是专用(相对于通用而言)的。

如此看来,很多的创造性来源于某个特征或者某项技术,在A场景(或者A领域),这个特定的场景中应用时,所产生的对于A场景有用的效果。

这个效果不是通用的,并不能通过将某个特征(B特征)放置到其他的场景中所带来。离开这个特定的A场景,就不会存在这个特定的效果。这样看来应用场景是十分重要的,很可能会带来真正区别的地方,是应该重点考虑的地方。如此,在专利挖掘时,要特别留意与该场景特征适配的特定技术特征,在撰写权利要求时,好有适配于该特定场景的技术特征,布局相关的从权。

——专利专用。专利就是要限定一定的适用场景,一定的适用范围,解决特定的领域中特定的问题。如果你要申请专利的方案大到没边,像数学公式一样,万物普适,就要小心了,你要申请专利的方案可能不是技术方案,不具有可专利性!科学发现的难度大于科技创造的难度。科学发现主要的发表方式主要是期刊论文。

科技创造的发表方式主要是专利文献。从某个角度来看,发表期刊论文就是要比发表专利难。技术体现的是实用性,科学体现的是公益性。申请专利的方案一定要有实用性(即功利性),用来解决实际生产生活中的问题,这样才有市场价值,才可以被授予专利权。不具有实用性的,不会被授予专利权。

来源:高学峰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错误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