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三大变化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三大变化
一、2026年高企的核心变化
按照“科技型企业创新政策扶持‘一件事’座谈会”,与火炬、信通院、地方单位讨论确定了工作目标、路径及跨部门协调机制,2026年高企申报有三点核心变化。
1.现场核查传统领域
流程简化各地自行执行,但高企申报不再是“只要有个营业执照”就能试试的买卖。各省(市)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通知明确对传统领域核查:
一是“三低”企业,即近三年研发费用累计小于100万元、近一年参保人数在3人以下的企业;
这类企业几乎不具备持续、稳定的研发能力,其所谓的“研发活动”常常只是账面上的数字游戏,每一个研发立项的真实性经不起核查;
二是“传统领域”企业,物业、保洁、餐饮、会展、人力资源等传统服务行业被明确列入重点排查对象;
过去,一些物业公司通过购置楼宇智能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包装成“智慧社区服务”;一些餐饮企业宣称自己研发了“大数据餐饮平台”,但实际只是外卖后台的一个使用方。
2.知识产权拒绝当年下证
2026年的政策则将“知识产权时效性”推向了极致,多地明确要求:
各地科技部门做好审核申报企业的知识产权等情况,对企业使用的知识产权全部为受让、首申报企业使用的知识产权全部为申请认定当年获得的专利(或专利+软件著作权)要加强审核,对存在此类情况的企业不得推荐上报。
一是,受让专利(买专利)企业核心知识产权全部是“买来的”,评审系统将自动标记为高风险;
核查时要证明受让专利在技术升级和应用上深度融入主营业务,否则大概率无法通过,2024-2025年广东经验较难获得专家认可;
二是“当年下证”成为硬约束,首申报企业使用的知识产权若全部是申请当年获得的专利(或专利+软著),则不予推荐;
这就堵死了“突击申请、扎堆下证”的投机路径,更严厉的是,按照现行规定,新申报企业知识产权全部为申请当年授权软件著作权的,直接判定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这是断绝了软著的套利路径,也是一次明确全部为当年下证软著直接不符合要求的一票否决。
3.研发费用归集靠近加计扣除口径
研发费用归集,是大家争论厉害也是魔幻的标准。
2026年,税务总局联合相关科技部门对高企展开了专项审查,针对“剔除原材料投入后研发费用占比不达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出了解释:
这部分企业2025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2026年一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不再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
审查的核心逻辑非常清晰,企业财务报表中没有研发费用、或研发费用与研发专审、加计扣除相差太大,将被视为重大异常。特别是对于“剔除原材料投入”的做法:
“今年的高企申报并不是要求所有企业都在研发费用中剔除原材料投入,企业在研发中切实有原材料投入的正常填写不用剔除。特别提醒申报企业,研发中没有原材料投入的不要乱归集,如已归集在内也要确保剔除原材料投入后研发费用占比达标。”
针对各地执行标准和要求,江苏、广东给出明确信息:2026年的高企申报并不是要求所有企业都在研发费用中剔除原材料投入,不要求研发费专项审计报告与研发费加计扣除口径一致。
二、准备迎接2027年新办法
以上只是今年过渡,逐步严打包装、靠“买专利、凑人数、乱归集”来套取税收优惠的投机者。
2027年大概率就是研发费一套账,加计扣除也好,研发费专项审计也罢,高企申报也行,专精特新也认,原则都在税务报送的研发费加计扣除的数据上。
求仁得仁,大数据穿透、简化报送,统一口径,这不正是大家渴求的简化吗?
既然2026年未能完成办法修订,过渡期的角色扮演必须戏份给足,否则草台班子都觉得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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