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专利授权后各国翻译要求 (Art. 65 EPC)
欧洲专利授权后各国翻译要求 (Art. 65 EPC)
一、授权后翻译要求
根据翻译要求,欧洲国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1. 无需翻译
比利时,法国,德国,爱尔兰,卢森堡,摩纳哥,瑞士,英国。
这些国属于London Agreement 核心成员,授权后不需要翻译费用。
2. 仅需权利要求翻译
克罗地亚(克罗地亚语)丹麦(丹麦语)芬兰(芬兰语)匈牙利(匈牙利语)冰岛(冰岛语)拉脱维亚(拉脱维亚语)立陶宛(立陶宛语)荷兰(荷兰语)北马其顿(马其顿语)挪威(挪威语)斯洛文尼亚(斯洛文尼亚语)瑞典(瑞典语)黑山(黑山语)
部分国对授权语言有额外要求:
克罗地亚 / 丹麦 / 芬兰 / 挪威 / 瑞典 / 荷兰 / 匈牙利若授权语言为英语 → 通常仅需翻译权利要求若授权语言为法语或德语 → 需额外提交说明书的英文或本国语翻译
冰岛权利要求必须为冰岛语,说明书需为冰岛语或英语
黑山必须提交权利要求的黑山语翻译,以及说明书的英文版本(或翻译成英文)
阿尔巴尼亚必须提交权利要求的阿尔巴尼亚语翻译,以及说明书的英文版本(或英文翻译)
所以从控制翻译成本的角度考虑,尽量用英语申请。
3. 需要全文翻译
奥地利(德语)保加利亚(保加利亚语)塞浦路斯(希腊语)捷克(捷克语)爱沙尼亚(爱沙尼亚语)希腊(希腊语)意大利(意大利语)马耳他(英语)波兰(波兰语)葡萄牙(葡萄牙语)罗马尼亚(罗马尼亚语)塞尔维亚(塞尔维亚语)斯洛伐克(斯洛伐克语)西班牙(西班牙语)土耳其(土耳其语)圣马力诺(意大利语)
这类国需全文翻译说明书 + 权利要求,单国成本可达几千欧。
二、统一专利(Unitary Patent, UP)翻译规则
如果选择UP,规则完全不同,在当前的过渡期内,授权后只需要一次翻译就可以覆盖所有参与UP的国。
若程序语言为法语或德语,需提交英文全文翻译。若程序语言为英语,需提交任一欧盟官方语言全文翻译,常见选择是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等。
现在UP的翻译属于过渡性要求,仅在2030年之前有效,未来可能取消也可能保留。另外,翻译不具有法律效力,仅做信息用途。
目前 UP 覆盖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文尼亚,瑞典,共 18 个国。
UP不包含的重要国有英国,瑞士,西班牙,挪威,土耳其,波兰等,如果需要欧洲专利在这些国生效,必须各国单独验证。
来源:欧洲专利笔记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错误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