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北京,广东公布新处罚单位
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北京,广东公布新处罚单位
一、北京众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众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艳分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知管罚字〔2020〕第 1 号
违法行为类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
违法事实: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
处罚依据:《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处罚类别: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内容:责令北京众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违法行为,给予北京众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25493.4 元,并处罚款 50986.8 元的行政处罚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作出
处罚决定的日期:2020-02-17
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二、广州赛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资质代理专利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广州赛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原广州赛文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秋云
决定文书号:埔开知查代字〔2019〕第8号
违法依据:《广东省专利条例》第四十三条“从事专利代理、检索、评估、许可贸易等服务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取得执业资质或者资格;专利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违法事实:广州赛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原广州赛文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在不具有提供专利代理服务的执业资质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从事专利服务,共获利49200元。
处罚依据:《广东省专利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未依法取得专利服务的执业资质或者资格,以营利为目的从事专利服务的,由专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类别: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4.92
处罚决定日期:2020-03-24
执法主体名称: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
来源:北京知识产权局 广东执法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