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申请审查流程
美国专利申请审查流程
美国专利商标局(后简称“USPTO”)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后,审查流程包括三个阶段:初步审查阶段→实质审查阶段→授权阶段下面分别针对每个阶段进行展开说明。
初步审查阶段递交了美国专利申请文件后,USPTO的初步审查就开始了。这一阶段主要看申请文件有没有形式上的缺陷。如果存在缺陷,就会下发这两类通知:要求递交缺少的文件的通知(Notice to File Missing Parts)如果申请文件缺少关键部分,如请求书、说明书或权利要求书,USPTO会下发此通知,要求申请人补充缺失的文件。要求对申请文件做出修改的通知(Notice to File Corrected Application Papers)如果申请文件存在形式问题,如字迹不清、格式不符合要求等,USPTO会下发此通知,要求申请人进行修改。类似于我国的补正通知。形式问题解决后,接下来就会审查单一性问题。
如果审查员认为权利要求涉及两组或以上互不相关的发明,即存在单一性问题,USPTO会下发限制要求(Restriction Requirement,简称RR)。申请人需从多组发明中选择一组作为审查对象。在美国,RR是单独下发的,需先解决单一性问题再审查其他问题;在我国,单一性问题常在OA1中指出,审查员可能先选一组发明进行审查。
实质审查阶段初步审查通过后,就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了,对影响授权的问题一一指出。例如,112问题(撰写质量问题)、101问题(客体问题)、102问题(新颖性问题)、103问题(创造性问题)以及双专利问题等。实质审查是整个专利审查过程中核心的部分。每一轮审查,申请人通常有2次答审机会: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Non-Final Office Action,简称NFOA)答复NFOA的时间是从发文日起3个月,可以通过缴纳延期费,再延长3个月。终审查意见通知书(Final Office Action,简称FOA)FOA是审查员在NFOA之后的进一步审查意见,会对NFOA答复中的论述进行回应。
答复FOA的时间和NFOA一样。如果FOA答复后仍未获得授权,USPTO可能会下发指导意见。指导意见(Advisory Action,简称AA)AA会告诉申请人为什么没能授权,并且建议采取其他措施,比如重新修改权利要求,或者提交“Request for Continued Examination”(简称RCE)来重启一轮实质审查。这需要注意的是,AA和RCE的答复期限都算在FOA里,并没有额外增加答复期限。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一轮审查中可能会先下发两次NFOA,然后再下发FOA;或者在NFOA和FOA之后,又下发了NFOA;甚至有时候会直接下发FOA。
授权阶段如果申请文件在实质审查阶段顺利通过,没有缺陷或者所有缺陷都被克服了,USPTO就会发出授权通知书。这时候,申请人需要注意校正基本信息,比如发明人、申请人等信息是否准确无误,然后按照通知书要求缴费。缴费后,USPTO会授予专利权,并颁发专利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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