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预审服务(试行)

· 专利业务

 

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拟提交的专利申请进行预先审查,形成预先审查结论,对预审合格的专利申请标注并提交进入快速审查通道。

申报条件

(1)申请主体已在保护中心备案;

(2)属于新材料、生物制品制造、电子信息或数字智能制造产业领域,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为保护中心开通的审查范围内(见附件1);

(3)拟提交快速预审服务的专利申请应为新申请,即未向知识产权局提交,没有申请号和申请日的专利申请。

(4)不属于以下情形:

1.通过PCT提出的专利国际申请或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国际申请;

2.根据《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所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

3.分案申请;

4.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所规定的需要进行保密审查的申请;

5.低质申请或非正常申请;

6.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

7.要求国内优先权;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申请材料

(1)专利申请文件:从CPC客户端导出的XML格式案卷压缩包,

其中,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应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实质审查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如有)、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如有);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应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应包括外观设计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各视图)及简要说明。

(2)承诺书(见附件2)

(3)形式问题自查表(见附件3、4)

(4)其他相关文件(如申请人为多名时,必须提交共同研发证明材料)

提交申请流程

(1)申请人在专利预审服务系统 向保护中心提交专利申请快速预审服务申请材料(使用手册见附件5);

(2)保护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先审查,并形成预审结论;

(3)通过保护中心预审的专利申请,申请人应及时以电子申请形式(格式为XML)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正式申请,并于收到受理通知书当日在“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http://cponline.cnipa.gov.cn/)缴费,缴费完成后应立即在专利预审系统中提交申请号和缴费凭证;未通过保护中心预审的专利申请,申请人可按照普通程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

(4)保护中心对正式提交的专利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对专利申请号进行标注并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

备案时限

即办

事项收费

免费


相关附件

附件1 (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分类号受理范围表(2022).docx

附件2 (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承诺书.docx

附件3 发明、实用新型预审申请文件形式问题自查表.docx

附件4 外观设计预审申请文件形式问题自查表.docx

附件5 专利预审服务系统使用手册.pdf

来源: 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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