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授予专利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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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概念

专利权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专利权的特征主要有:(1)专利权是两权一体的权利,既有人身权,又有财产权。(2)专利权的取得须经专利局授予。(3)专利权的发生以公开发明成果为前提。(4)专利权具有利用性,专利权人如不实施或不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有关部门将采取强制许可措施,使专利得到充分利用。

 

不授予专利的条件有哪些?

 

一、不授予专利的条件有哪些?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2)违背科学规律的发明。比如永动机不符合能量守恒定律,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3)科学发现。如某天文学家通过观测发现了一颗新星;牛顿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等,这些都属于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事物,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4)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例如扑克牌或某种棋牌的一种新玩法等。

(5)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如一位老中医通过特殊的号脉方式可以诊断出一些难于诊断的疾病,并用针灸、特殊穴位疗法等加以治疗,这些都不能授予专利权,但是用于诊断或治疗疾病的可批量生产的药物、器械及其制备方法可以申请专利。

(6)动植物新品种不能授予专利权。在我国有专门用于保护植物新品种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7)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发明创造专利要具备什么条件

 

二、发明创造专利要具备什么条件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1、新颖性:

是指在申请及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没有公开使用过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由他人各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献中。在以下几种情况,公开了的发明创造并不丧失新颖性。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几个月内,在国际展览会上首展出的、在学术会议和技术会议**表的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三种情况下,不丧失新颖性。

2、创造性:

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质性特点,是指发明创造的技术特征,同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本质区别,是非效果,而且有利于推动科学技术进步。

3、实用性:

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能够在生产中应用制造和作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技术方案是完整的、可行的,同一技术领域内的中等技术人员能够多次重复使用效果相同,即必须具备实施性、再现性,而且必须能够产生更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性。

第二十三条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第二十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专利权授予是专利局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专利局对申请专利的发明经初步审査、早期公开、实质审查和异议审查后,对申请专利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经初步审查、公开、异议审查后,认为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便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发给专利证书,并将有关事项予以登记和公告。专利权授予后,申请人则自申请日起享有专利权。

来源:专利申请发明实用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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