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知识产权代理
苏州知识产权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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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在中国当今时代竞争激烈,涉及知识产权的争端和诉讼在企业的商务竞争中正日益引人关注。越来越多的企业决策者已清醒地认识到,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版权,商标等应当被视为一个企业潜心努力的技术成果,亦是企业的宝贵资产。知识产权已不仅仅是一个理念,而是作为一种高效工具,被全方位地运用于企业商务战略的制定和执行之中,并日益发挥出其独特的重要作用。因此,对企业而言,评估知识产权的真正价值,保护并主张其专有权,此举势在必行。
为鼓励发明创造,充分调动我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申请专利的积极性,增强专利意识,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全省专利申请数量的稳步增长和申请质量的提高,推进我省科技进步和创新型省份建设,根据《省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苏政发[2006]53号)有关规定,省财政设立省级专利资助资金。凡本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获得受理的重大发明专利、向国外申请的专利以及苏北地区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均可依照《江苏省省级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申请资助。
省级专利资助资金按以下标准给予资助:
1.国内发明专利的申请费、实审费,有省级专利资金资助50%,其余由申请人所在地市、县财政承担;
2.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苏北振兴的意见》(苏发[2005]10号)文件精神,省级专利资金资助对苏北地区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给予50%的补贴;
3.申请国外专利的,每件专利申请按其实际费用发生额,有省级专利资助资金资助50%,其余由市、县财政承担;每件国外专利申请除特别重大的发明专利外,省级专利资助资金资助的**额不超过15万,其余由市、县财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