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认定公示与公告
高企认定公示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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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备案公示与备案公告有什么区别?为什么我们企业在备案公示名单中有,但备案公告名单中没有?
答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企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进行核实处理。
企业在备案公示名单但不在对应批次的备案公告名单中,一是可能被领导小组办公室抽查,近年苏州市企业公示期间被抽查的比例大概在3%左右,其中绝大多数会在后的补充备案中公告;二是可能在公示期间被提异议,根据异议内容,由认定机构进行核实。
P.S.:认定备案公告中会确定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证书编号和发证日期,其中发证日期与对应批次的公示日期一致。
来源: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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