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审查员变审查官外观专门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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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知产人的朋友圈被刷爆了,印发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

连圈外的朋友都发消息过来,恭喜我说,哟嘿,你们的春天来了...

来来来,放下这碗鸡汤,我们具体聊一聊《纲要》中的亮点。


我们关心一下知识产权立法层面。

毕竟这关系到我们所有人未来十五年要多学多少新东西,掉多少头发...

比如《纲要》的第四项提到,要探索制定外观设计的专门法律法规。

我真为外观专利感到高兴,因为《专利法》未来可能就cover不住他了,他可以自立门户了...


同样,在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行业,现有的专利保护方式或套路,已经暴露出一些短板。

原本以为又要等十年,等下次专利法改法,不过现在看未来的方案可能更直接,直接针对这些新领域要加快立法...

至于加快有多快?估计会很快。这些领域都是几年跟国外竞争的前沿技术,慢了我们就要落后了。


更有意思的是,专利法目前明确不能或很难保护的算法、商业方法、AI产出物等,这些领域未来也要研究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可想而知,由于这些领域的特殊性,对其的保护规则要么是对专利法、审查指南进行深层改革;要么是脱离专利法范畴,建立新的保护规则。

总之,将对现有的专利规则,产生深度影响。

其次,关心一下知产从业者方面,核心是四个字“质量引导”。

比如,《纲要》中明确的专利评价指标有:“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件”。

它其实早在今年上半年,就出现在“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传送门)

所以它的背后的内涵,就是大家已经看到的,打击“非正常”。

根据目前官方公布的数字,目前的人均高价值发明专利量是6,对于完成目标实际上一点不用担心,因为高价值的评价指标并不算“严”(传送门)。

同时,如果按照这个量的指标,那么专利申请在未来15年里仍将是刚需,做专利代理行业的,估计是不用发愁。


只不过目前代理行业,甚至是整个知产行的现状大家都看得到,就是高端服务和低端服务的分级,高端客户和低端客户的分级。

还没等协会开展分级分类评价,其实各自的代理业务就已经开始分级分化。

随着要求提高各种知产服务水平,15年后的代理费、律师费涨不涨,可能我们仍然想象不到;

就像我们15年前想象不到,15年后的代理费居然跟当时一样。

同时《纲要》中再次提及了评估、交易、转化等领域,不管怎么说,跟着划定的这几个方向,肯定还是有肉吃。


有意思的变化,要数专利和商标审查员了。

《纲要》明确要建立专利商标审查官机制。虽然仍然要背负“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的目标。

当年专利代理人觉得档次低,于是改名叫专利代理师,至少跟律师一个级别;

以后,国内几万名专利审查员、商标审查员,难道都要改称“审查官”?

wow,立马感觉档次提升了不少,这样一来,阿审就跟检察官、法官一个级别,大小是个官了...

于是,打击“审代勾连”,就更加名正言顺了...

再看一下诉讼端。

一直强调知识产权强保护,打击侵权行为,因此“全面建立并实施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损害赔偿力度”,被毫无意外地写进了《纲要》。

除此之外,《纲要》还明确要“研究建立健全符合知识产权审判规律的特别程序法律制度”,至于具体是怎么个符合法,可能可以看第八项。

也许就是,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的审判机制。


“三合一”也并不是第一次提起,只不过第一次用到了“深入推进”的字眼,还写进了《纲要》。

显然“三合一”成了必然趋势,比如专利侵权+专利无效穿插进行的现有程序,或许会因此而面临改变。

可以想象到的影响是,专利无效部门的业务量或许会减少,专利律师也可能会少收一次专利无效的代理费;

但是专利权人维权,可能会更有效率,节省更多时间。

不过,这并不是知识产权强国在司法层面的高级目标。“高大上”的是这句:

打造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


前一段,高法裁定“法院具有全球SEP费率裁决权”的时候,还有人提出会不会把国际上的NPE等都吸引过来,在中打专利诉讼。

这下有意思了,《纲要》直接官宣,我们就是要打造“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你们来吧...

如果硬是要在“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选一个“诉讼中心”,我投深圳中院一票!

要知道,好几个SEP专利全球许可费率的诉讼,现在还在他家手上呢!

当然了,《纲要》的出台,对的创新进步总归是利好,对知识产权行业也是利好。

希望知识产权的春天,也是我们知识产权从业者的春天!

于是,又有同行在畅想春天里的故事了~原创 韩百科君 百科君的IP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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