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不发达国要求延长药品的专利豁免期
世界贸易组织不发达国要求延长药品的专利豁免期
在近期召开的世界贸易组织(WTO)知识产权委员会会议上,不发达国提交了一份申请,要求延长医药产品的专利豁免期。不发达国曾延长过该豁免期,在本次会议上,其要求不再对豁免期的后期限做出明确规定,而是在其不再被视为不发达国时结束豁免期。
不发达国的申请书中提到,其过多地遭受着与贫穷有关的健康风险,受专利保护的药品价格过高,使不发达国的民众无法获得关键性治疗,因此不发达国建议将药品专利的实施期限继续延长。
2013 年6 月,免除不发达国实施知识产权责任的一般性豁免被延长至2021 年。这一延期涉及包括医药产品的所有产品,并且与授予不发达国的医药产品的特殊豁免(至2016 年)并行不悖。此次会议上,不发达国要求将2016 年这一后期限再次延长,特别提出只要该WTO 成员国仍属于不发达国,那么这一过渡时期就应当一直延长下去。这一建议是2013 年一般性延期要求的一部分内容,但却遭到了许多国的反对。
代表不发达国的孟加拉国在其声明中指出,2011 年全球3,400 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有970 万生活在不发达国,根据2010 年世界卫生组织(WHO)艾滋病病毒治疗指南,其中460 万的病毒感染者符合获取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条件,然而实际只有250 万感染者接受了治疗。不发达国面对非传染性疾病的健康负担越来越大。如果不将专利豁免的过渡期进行延长,那么不发达国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获取以及其他关键药物的获取将面临真正的挑战。
根据TRIPS 第66 条1 款的规定,即TRIPS 委员会应根据不发达国成员国提出的适当请求延长豁免期,不发达国要求根据TRIPS 有关医药产品和农业化学产品的第70 条第8 款和有关独家销售权的第70 条第9 款的规定,只要该WTO 成员国仍然属于不发达国,那么该成员国便可以不履行上述两条规定的义务。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不发达国需要特别明晰他们所拥有的各种权利,如否定药品专利、否定医药相关数据的保护、免除履行搜集医药专利申请以及授予独家销售权的义务。为了取得有利健康的效果大化,不发达国如果仍处于不发达状态,那么他们应不必履行TRIPS 有关医药方面
的义务。在过去,美国、欧盟甚至是WTO 曾试图阻止不发达国根据TRIPS协定第66 条1 款的规定寻求大化的过渡期,也曾试图强加一些莫须有的条件。
尼泊尔、中、巴西和印度纷纷表示支持不发达国的提议。欧盟也对此持赞同态度,称目前不便表态,但对不发达国的提议给予一般性支持。目前还没有国持保留意见。WTO 的官员称本次会议期间没有进行任何实质性讨论,这一主题将在2015 年6 月9 日至10 日召开的下一届TRIPS 委员会会议上进行进一步讨论。无国界医生组织(MSF)政策和分析负责人对孟加拉国代表不发达国提出的延长医药过渡期直到摆脱不发达国状态的这一要求表示赞同。MSF 在许多不发达国开展工作,依靠可负担的低价仿制药来提供可负担的治疗。MSF 赞成能够保证对低价仿制药和疫苗获取的任何灵活性。
来源:国外知识产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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