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的IPC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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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专利受理通知书时,你看到的,除了申请号,就是那个看起来像天书的“IPC分类号”——比如“G06F 17/30”。它就像你专利的“身份证号”,决定了你的技术方案在全世界专利文献库中被归入哪个“书架”。

但你可能不知道,这个编号背后,有一套精密如钟表的逻辑体系。它不是随机的,也不是简单的“凭感觉”,而是遵循着一套严格的分类原则。

我们就从分类的基本原则出发,彻底讲清楚:专利分类到底是怎么分的?你的专利为什么会被分到那个类?

一、分类的“高纲领”:同样的技术,归到同一处

国际专利分类表的设计,有一个根本的目标:

同样的技术主题,都要归到同一个分类位置上,并且从这个位置也能检索到它。

这句话听起来简单,但做起来极难。全球每年新增300多万件专利,覆盖从纳米材料到航天技术的各个领域,如何保证“同样的技术”都被分到同一个地方?

答案就是一套严密的分类原则。这些原则帮你回答一个问题:当工作人员(分类员)拿到你的专利时,他心里在想什么?

二、分类的“语言”:部、大类、小类、大组、小组

在讲原则之前,我们先快速复习一下IPC的“五级金字塔”:

· 一级:部(Section)——用字母A-H表示,共8个部。比如G部是“物理”,H部是“电学”。

· 二级:大类(Class)——部号+2位数字,比如G06是“计算;推算;计数”。

· 三级:小类(Subclass)——大类号+字母,比如G06F是“电数字数据处理”。

· 四级:大组(Main Group)——小类号+1-3位数字+/00,比如G06F 17/00是“特别适用于特定功能的数字计算设备或数据处理设备”。

· 五级:小组(Subgroup)——小类号+大组号+1-3位数字+/数字,比如G06F 17/30是“信息检索;及其数据库结构”。

这个结构,就像一棵不断分叉的大树。分类员的工作,就是拿着你的专利,在这棵树上找到合适的那个“分叉”。

三、分类的对象:四种典型技术主题

IPC分类的对象,主要有四种:

1. 产品(如:一种新型传感器)

2. 方法(如:一种制造传感器的方法)

3. 设备(如:一种使用传感器的检测设备)

4. 零件或结构部件(如:传感器的敏感元件)

你的专利可能只涉及其中一种,也可能涉及多种。分类员要做的,就是根据你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确定你的技术主题属于哪一种,然后按照相应的原则去分类。

四、分类的核心原则(重点来了!)

原则一:整体分类原则

应当尽可能将技术主题作为一个整体来分类,而不是对其各个组成部分分别进行分类。

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你的专利是一个“系统”或“设备”,分类员会先看这个整体有没有合适的分类位置,而不是把它拆成零件分别分类。

举例:你发明了一种“带指纹识别的智能门锁”。分类员不会把它拆成“指纹识别模块”(G06K 9/00)、“机械锁芯”(E05B)、“无线通信模块”(H04W)三个专利分别分类,而是先找有没有“智能门锁”的整体分类位置。如果没有,才会考虑其主要特征(比如是锁还是识别)决定分类。

但是,如果技术主题的某组成部分本身也构成发明信息,或者对检索有意义,则要同时给出分类号。这就是“多重分类”。

原则二:功能分类 vs 应用分类——核心的抉择

这是分类中重要、也容易让人困惑的原则。

1. 功能分类

若技术主题在于某物的本质属性或功能,且不受某一特定应用领域的限制,则按功能分类。

简单说:你的发明是一种“通用技术”,可以用在很多地方,就分到“功能位置”。

举例:你发明了一种“新型传感器”,它可以用于汽车、医疗、工业等各个领域,权利要求中也没有限定具体用在哪儿。那么分类员会把它分到功能性的位置,比如G01D(非专用于特定变量的测量)、G01L(测量力、压力)等。

2. 应用分类

技术主题涉及“专门适用于”某特定用途,则按应用分类。

举例:你发明了一种“专门用于汽车发动机的温度传感器”,并且权利要求中明确限定了其在汽车发动机中的结构、连接方式或安装位置。那么分类员会优先考虑把它分到“汽车发动机的测试”相关的分类位置(比如G01M 15/04),而不是通用的温度传感器分类(G01K)。

3. 既按功能又按应用分类

若技术主题既涉及某物的本质属性,又涉及该物的特殊用途,则既按功能分类又按应用分类。

举例:你发明了一种“用于汽车发动机的新型传感器”,但你的权利要求既保护了传感器本身的结构(通用技术),又保护了它在发动机中的具体应用。那么分类员会同时给出功能分类和应用分类。

一个帮你理解的流程图:

拿到一个“物品”类的技术主题,分类员会按这个顺序问自己:

1. 有没有物品本身的位置?(比如“传感器”有没有专门的分类?)

2. 如果没有,有没有适当的功能分类位置?(比如G01系列的测量类)

3. 如果也没有,才考虑物品的应用或用途分类位置。

典型案例:

· 维特比译码器:这是一种用于通信的算法,但它是一种通用的译码技术。分类位置:H03M 13/23(功能分类)。

· 可撤销防盗标签:这是一种特定用途的电子标签,没有“标签”本身的位置,也没有特别通用的功能位置,所以按应用分类。分类位置:G08B 13/181, H01L 27/00(防盗报警系统 + 半导体器件)。

原则三:多步骤方法或设备的分类原则

如果你的专利是一种“方法”或“设备”,而且包含多个步骤或多个部分,分类员会问自己另一个问题:

有没有专门针对这种“结合”的分类位置?

情况一:有结合位置,且与该结合的个别元件无关

如果你的发明关键在于“这些步骤如何组合在一起”,而不是“其中某个步骤本身有什么创新”,那么就只分到“结合位置”。

举例:一种“消光光学烟雾报警器”。它的创新点在于把光学检测和消光结构组合在一起,但光学检测本身和消光结构本身都是现有技术。分类位置:G08B 17/103(烟雾报警器,特别是光学型的)。

情况二:有结合位置,且与该结合的个别元件有关

如果你的发明既改进了“组合方式”,又改进了“某个元件”,那么就要“结合位置 + 个别元件分类位置”。

举例:一种“具有差分信号线平衡扭绞的集成电路”。它的创新既在于整个集成电路的结构,又在于内部差分信号线的特殊设计。分类位置:H01L 27/11(集成电路) + H01L 21/8244(半导体器件的制造方法,专门适用于静态随机存取存储结构)。

情况三:无结合位置,但与该结合的个别元件有关

如果没有专门的“结合位置”,但你的发明确实改进了某个或某些元件,那么就分到“结合所生产产品的分类位置 + 个别元件位置”。

举例:一种“高尔夫球座的制法方法”,包括搅碎、添胶混合、注入和挤压成型、烘干、组合等工序,其特征在于以废弃的纸张、木屑、布料等可短时间内腐化的材质作为原料。这里没有专门的“高尔夫球座制造方法”的分类,但产品有分类(A63B 57/00,高尔夫球座),原料处理也有分类(B09B 3/00,废料的处理)。所以分类位置:A63B 57/00, B09B 3/00。

原则四:零件、结构部件的分类原则

对于“零件”或“部件”的分类,分类员会问:

这个零件是只适用于某个特殊设备,还是可以用在很多地方?

情况一:并非只应用于特殊设备,且有通用零部件的位置

如果你的零件是“通用件”,比如螺丝、弹簧、轴承,或者可以用在很多电机上的“定子”,那么就分到“通用零部件位置”。

举例:一种“小型电机的定子”,有特殊的形状,带永久磁铁。这种定子可以用在很多小型电机上,不是某个特定电机的专属。分类位置:H02K 1/17(电机磁路的转动零部件,特别是带有永久磁体的定子铁芯)。

情况二:只适用于特殊设备,且有零部件分类位置

如果你的零件是“专用件”,比如某个特定型号显示器的偏转线圈,那么就应该分到“特殊设备的零部件位置”。

举例:一种“用于提供在显示器中使用的偏转电源的装置及其控制方法”。这是专门用在显示器上的电源装置,显示器有专门的零部件分类。分类位置:H04N 3/18(电视系统的扫描部件,特别是与电子束偏转相结合的供电电压的产生)。

来源:拓扑科创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错误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