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PPH加速,美国专利申请授权速度天差地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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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H能有多快,关键在于“上车”时机PPH的加速优势在于——让你更快拿一封审查意见(OA1)。通常情况下,不走PPH,从提交实质审查到收到OA1,可能需要17个月甚至更久。而如果在递交实审的同时就提出PPH请求,常常能缩短到3个月左右。

但问题在于——很多申请人直到收到OA后才想起提PPH。虽然此时仍然可以适用PPH机制,让后续OA答复周期稍快(例如3个月内收到审查反馈),但有效的提速环节已经错过,整体提速效果大打折扣。

还有一种情况更常见——很多申请人不是提的不及时,而是一开始根本没有提的条件。往期文章说过,申请能提PPH的前提是:在先申请(如我国申请或PCT)已经获得了授权前景,比如有授权通知、可授权的审查意见等。换句话说,很多申请人在早的节点上就已经错失了“抢跑”机会。所以,如果你发现别人用了PPH三个月就收到授权,而你用了却还在等,不妨先问问自己——是不是上车晚了?

申请质量不过关,PPH再快也带不动PPH只能让申请“插队”,授权能不能加速成功,还得看交上去的申请质量是否“过硬”。所谓“质量”,可不止是文字通顺,更在于:权利要求是否清楚明确,是否使用了模糊或功能性语言(112b问题);说明书是否充分支撑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是否有缺失或概括过度(112a问题);发明是否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是否有已公开或容易组合的风险(102/103问题);是否属于可专利客体,特别是涉及算法、商业方法、医疗方法等敏感领域(101问题);这些问题一旦存在,PPH就不是加速授权,而只是将碰壁时间提前而已。只有从一开始就撰写清晰、结构严谨、技术逻辑到位,PPH才能真正把申请送上“快车道”,甚至实现“零OA授权”。所以,别一味盯着“有没有用PPH”,还要看看申请的质量是否配得上加速。

答复不精准,“加速”拖成“反复”进入PPH通道后,审查意见确实来得快。不少申请人一尝到PPH带来的提速效果,就一心想着“尽快授权”,反而在答复环节掉了链子——急于求快,忽略了答复的精准性,导致本该加速的流程陷入反复。一个常见误区是:申请人只盯着审查员的错误抗辩,却忽略了背后的整体审查逻辑。比如,审查员经常引用两篇对比文件,合并起来认定独立权利要求缺乏创造性。有些申请人发现对比文件1并不贴切,于是赶紧围绕它写了一大段抗辩理由,想着“赶快提交、早点推进”。

直到审查员不接受,直接下了Final OA。申请人这时才想调整权利要求,引入新特征以强化创造性。但Final OA阶段审查员无权继续实质审查修改,只能发出Advisory Action(AA),申请人终必须提交RCE(继续审查请求),再进入下一轮审查。原本可以在一轮解决的问题,就这样陷入“一轮抗辩、二轮拒绝、三轮重审”的循环,节奏被彻底打乱。相反,策略准确的答复,会在一轮就考虑:审查员的立场是否有回旋余地?如果没有,是否需要主动调整权利要求,提前堵上后续可能的问题?在节奏加快的PPH路径上,每一次答复都是关键转折点。答错方向,不只是慢,而是失去了“直接授权”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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