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专利费用减免制度解析——Rule 7a EPC
欧洲专利费用减免制度解析——Rule 7a EPC
一、引言
为进一步降低创新主体进入欧洲专利体系的成本,欧洲专利局(EPO)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新的费用支持措施,在《欧洲专利公约》(EPC)Rule 7a中建立了两类费用减免制度:
基于语言的费用减免(Rule 7a(1));
面向微型实体的费用减免(Rule 7a(3))。
两项制度均可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30%的费用减免。在特定情况下,两项减免还可以叠加适用,从而进一步降低欧洲专利申请和审查成本。
本文依据Rule 7a EPC以及《EPO审查指南》A-X 9.4.1、A-X 9.4.2和A-X 9.4.3,对相关制度进行系统介绍。
二、Rule 7a的立法框架
Rule 7a EPC的结构可以概括如下:
Rule 7a(1):语言减免的适用条件
Rule 7a(2):可享受语言减免的主体范围
Rule 7a(3):微型实体减免的适用条件
Rule 7a(4):微型实体减免中的“五件申请限制”
Rule 7a(5):多个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至于减免比例及计算方式,则规定于《费用规则》(Rules relating to Fees,RFees)14条。
三、Rule 7a(1):基于语言的费用减免
3.1 以下主体可以享受基于语言的减免
微型企业(Microenterprises)
中小企业(SMEs)
自然人(Natural persons)
非营利组织(Non-profit organisations)
大学(Universities)
公共研究机构(Public research organisations)
SME可以享受Rule 7a(1)减免,但不能享受Rule 7a(3)减免。
3.2 适用条件
申请人需符合Article 14(4) EPC规定,即:
居住地或营业所在地位于EPC成员国
该成员国拥有英语、法语、德语以外的官方语言
欧洲专利申请或审查请求首先以该官方语言提交
在规定期限内提交EPO官方语言译文。
3.3 可减免费用范围
满足上述条件后,Rule 7a(1)可对申请费和审查费享受30%的费用减免。
3.4 制度特点
Rule 7a(1)减免:
不受申请数量限制
不要求申请人为微型企业
适用于符合条件的SME
主要针对申请费和审查费。
因此,即使申请人已经拥有大量欧洲专利申请,只要满足语言要求,仍可能获得该项减免。
四、Rule 7a(3):微型实体费用减免
4.1 制度目的
Rule 7a(3)是EPO近年来重要的费用优惠措施之一,其目的在于降低个人发明人、初创企业、大学及科研机构进入欧洲专利体系的门槛。
与语言减免不同,该制度并非补偿翻译成本,而是直接面向规模较小的创新主体提供经济支持。
4.2 适用主体
下列主体属于可享受减免的微型实体:
微型企业(Microenterprises)
自然人
非营利组织
大学
公共研究机构。
与Rule 7a(1)不同的是,普通SME并不属于Rule 7a(3)的适用对象。SME可享受语言减免,但只有微型企业(microenterprise)才能享受微型实体减免。
4.3 可减免费用范围
满足上述条件后,Rule 7a(3)可对申请费,检索费,审查费,指定费,授权费,授权前的年费享受30%的费用减免
五、Rule 7a(4):五件申请限制
除主体资格外,Rule 7a(3)申请人还必须满足申请数量限制。
根据Rule 7a(4):在申请日之前五年内,申请人提交的欧洲专利申请及Euro-PCT申请不得达到五件。
该规定旨在确保优惠政策真正惠及申请活动较少的小型创新主体。
计算范围包括:欧洲专利申请;分案申请;Euro-PCT申请进入欧洲阶段的案件。
EPO将对申请人的申请历史进行核查,以确认其是否符合资格要求。
六、Rule 7a(5):多个申请人的情形
Rule 7a(5)规定:在存在多个申请人的情况下,每一位申请人均必须满足相应减免制度的资格要求。
例如申请人A是大学,申请人B是大型企业。由于大型企业不属于Rule 7a(2)列举的主体,因此整体申请不能获得语言减免。
七、EPO对减免资格的审查
根据Guidelines A-X 9.4.3,EPO将主动核查申请人是否符合Rule 7a(3)的资格要求。
如果EPO发现申请人不符合条件:
已享受的费用减免将被撤销
EPO将发出补缴通知
未及时补缴的,相关费用可能被视为未缴纳
因此,申请人在主张减免前应仔细核实自身资格,特别是申请数量和共同申请人的情况。
八、两种减免的叠加适用
根据Article 14(3) RFees,当同一费用同时适用语言减免和微型实体减免时,两项减免应连续适用于该费用金额。
例如:
某项费用为1000欧元。
先适用Rule 7a(1)的30%语言减免:
1000 × 70% = 700欧元
随后适用Rule 7a(3)的30%微型实体减免:
700 × 70% = 490欧元
应缴费用是490欧元。
来源:欧洲专利笔记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错误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