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专利申请实务-欧洲专利篇
海外专利申请实务-欧洲专利篇
欧洲(EPO)/欧盟(EUIPO)
发明专利受理局为“欧专局”(覆盖39个国/地区),外观专利受理局为“欧盟”又称“欧共体”(覆盖27个成员国,不含英国)。通过欧洲专利途径无法申请实用新型,如要申请实用,只能在有实用的部分国单独申请。通过欧洲发明/欧盟外观的申请方式,都可以要求优先权(发明首次申请的12个月,外观首次申请的6个月内)。其中发明也可以通过PCT方式指定欧洲发明。外观也可以通过海牙协定指定欧盟。
一、欧洲发明专利
欧洲地区涉及国比较多,2个以上,可以选择欧洲专利的申请方式,一份申请,可以覆盖多个国,简化手续,节省成本。欧洲专利授权以后,下发欧洲专利证书,需在规定期限内在想要获得保护的国进行权利生效,这时只需要缴纳生效费即可,对应国不再进行二次审查。生效的国不下发单独的证书,但有生效证明,效力跟单一申请没区别,没生效的国则不受到保护。
1、欧洲发明专利流程图
2、流程解析
(1)巴黎公约/PCT提出欧洲发明专利申请
-(2)形式审查(2-3个月)
-(3)专利公布,下发检索报告和检索意见(通常从申请日或优先权之日起18个月后)
-(4)实质审查(欧洲专利申请公布后的6个月内,其中会下发1-2次审查意见,如复杂案件,可能还涉及到会晤(口审))
-(5)EPO发出《授权意向通知书》
-(6)缴纳授权费,指定生效国名单和制定国生效费。(整体周期3年左右)
3、注意事项
(1)欧洲检索报告:根据不同类型可分为ESR/SESR/EESR等,这个报告也需要进行答复,在消除缺陷的同时,可主动修改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但不得超出原始记载的范围)。
(2)加快审查:欧洲用的比较多的就是PACE加速程序,申请人可在检索阶段和审查阶段分别只能提交一次PACE加速请求,好在提出欧洲专利申请时(提交请求后6个月内下检索报告)、或者对欧洲检索意见进行答复时一并提出请求(提交请求后3个月内下审查意见)。另外也有PPH程序,但该程序的提出需要同族专利申请得到了可授权的意见或者是PCT国际检索报告认为有可授权的权利要求时,可提出PPH。因此PACE 程序是直接的加速方式,而 PPH 和放弃修改权利则适用于特定场景。如申请多国,其中一国得到了授权意见,推荐PPH。如只申请了欧洲或者国际检索报告非正面的,PACE则是佳选择。
(3)欧洲专利未授权之前,需要从国际申请日或实际申请日起第3年缴纳维持费,后期欧洲授权以后,只需要每年缴纳指定生效国的年费即可,欧洲专利不需要再缴纳维持费,保护期限一般为20年。
二、欧盟外观专利
欧盟外观专利,即注册共同体外观设计(Registered Community Design,RCD),欧盟外观仅有形式审查,没有严格的实质审查,跟我国类似,有效期为自申请之日起五年,并且可以每五年进行一次续展,长保护期限为25年,授权时和中间不需要缴纳年费。效力可覆盖27个成员国,不需要单独在各国进行生效。
1.欧盟外观专利流程图
2.流程解析
(1)直接向EUIPO/巴黎公约方式/海牙协定提出申请
-(2)形式审查(EUIPO不审查设计的新颖性和独创性,仅检查文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图示是否清晰、分类是否准确、费用是否缴足)
-(3)注册与公告(公告后,EUIPO会立即颁发电子注册证书)
-(4)公告后异议期(公告后 3个月)。
(整体周期约2-4周,快一周内完成)
3.注意事项
(1)公告期:任何第三方都可以基于法定理由(如缺乏新颖性、侵犯在先权利等)向EUIPO提出异议,要求宣告该设计无效。
(2)证书与公告期的关系:证书的发放不依赖于3个月公告期是否结束。证书代表您的设计已经成功注册并获得了权利。
(3)公告期的作用:这3个月是一个“事后监督”期,给第三方一个挑战该专利有效性的机会。如果无人异议,您的专利权利将更加稳固;如果有人异议并成功,您的专利可能会被宣告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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