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优审办法修改:代理机构应当信用良好、自觉履行行业自律责任
专利优审办法修改:代理机构应当信用良好、自觉履行行业自律责任
“十四五”期间,发明、新型、外观的优审量为72万余件,平均一年14来万件,量还是挺大的。
优审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比不了预审,但比普通申请快,每年需求很大。
此次优审办法的修改主要有几点:
1.时间节点:明确了发明申请是进入实审阶段且未作出首次处理。
“未作出首次处理”应该是指果汁局的审查动作,比如,还没下发一通,杜绝了一些已经下发一通还要继续走优审的路子。
2.技术领域放宽:涉及重点支持的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或者涉及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原来是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等8大产业,现在拓宽至: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以及核心技术攻关,将让更多可能的高价值专利坐上优审快车。
之前以该款为理由的优审要求IPC分类号及关键词在4份文件中体现:《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与国际专利分类参照关系表》(2021)(试行)、《绿色技术专利分类体系》、《关键数字技术专利分类体系》(2023)、《“新三样”相关技术专利分类体系(2024)》。
现在办法修改了,不懂会不会修改上面的文件,或出新的文件来明确。
4.产业化实施(准备):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产业化实施或者已经做好产业化实施准备,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原来是做好“实施准备”或“已经开始实施”就能提优审,现在要求的是产业化,这无疑对专利的经济价值提出了更高要求:企业要建生产线、买设备、买原料,都是真金白银的投入。
以该款来提优审,如果是产业化的,需要提供产业化实施方面的材料:生产线设计图纸、照片,相关生产设备,产品,销售合同等,难度比使用的大很多。
来源:D说专利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错误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