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复审决定书:李佳琦声音商标缺乏显著性
驳回复审决定书:李佳琦声音商标缺乏显著性
之前只知道李佳琦的声音商标被驳回,但是一直不知道到底以什么理由被驳回。
是缺乏显著性?
还是涉及宗教词汇?
还是两者都有?
今天它来了!
近期,2020年申请的,45217353号“Oh my god,买它买它!”声音商标,其驳回复审决定书终于公开了!
还记得2020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李佳琦直播间里的这一幕么?
专家告诉李佳琦:
如果具有了显著性;
如果大家一听OMG买它买它,就想到了李佳琦;
那么可以尝试申请商标。
实际上,李佳琦方提的商标复审理由,也是这么说的!
并认为该声音商标经使用,已与李佳琦形成了一一对应的关系。
不幸的是,商标局并不这样的认为,他们的观点是:
“Oh my god,买它买它!”易使消费者将其理解为促销广告语,或是进行广告宣传的一种描述性用语。
尽管我们吃瓜群众可能以为,听了这个声音就可以想到李佳琦;
但是在商标领域,从证据构建的事实来看,还不足以证明该声音商标已经通过使用产生了显著性。
怎么说呢?
对李佳琦来说,这既是坏消息,又是好消息。
坏消息是,这个商标,目前阶段被驳回了,还可能要打诉讼,但仅此而已;
好消息是,这个声音商标没有被认为包含宗教词汇!
这样一来,这件声音商标就不是《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的情况。(传送门)
所以,李佳琦的声音商标,虽然现在被驳回了,但并不是尘埃落定!
后面还是可以整理整理证据,证明一下显著性,再争取一下的!
显然,李佳琦方面也并不想放弃这个声音商标,所以在驳回复审时,才会换上了金杜。
并且也已经重新申请了新的声音商标(也是金杜代理的),虽然目前也是被驳回状态吧(传送门)。
综上,李佳琦声音商标的连续剧还没有完,大概会在“申请—被驳回—提复审—被驳回—提行政诉讼”的循环里,一直播下去。
自此,这个声音商标也将转入持久战,也许会像QQ的滴滴滴滴滴滴声音商标那样,打上几年才会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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