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明明很简单,为什么却写的特别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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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证据检索工作中,我多次遇到这样的典型情况:检索到的中文在先专利,明明能隐约判断其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后续申请的专利高度相关,甚至就是同一类产品的改进,但这份在先专利的说明书撰写得极其简短、语焉不详,实施例寥寥无几,核心技术特征的描述模糊不清。
比如曾检索到一项“新型便捷式手机支架”的在先专利,仅简单描述“支架可折叠、便于携带”,既未明确折叠结构的具体设计(如铰链连接方式、折叠角度范围),也未提供任何具体的实施例图纸、尺寸参数,甚至未说明其适配的手机型号范围。
这种情况下,后续有申请人针对“折叠式手机支架”进行细化改进,明确了铰链结构的具体构造、折叠限位机制,并提供了3组不同尺寸的实施例,成功获得专利授权。而此时,在先专利对应的产品已经上市销售,但由于其专利说明书公开不充分,无法清晰界定保护范围,即便后续发现后续授权的专利技术与自身产品高度相似,也难以主张在先权利;反观后续授权的专利,因撰写细致、保护范围清晰,反而可以主张在先专利对应的产品侵犯其专利权。
当然,从法理层面来说,在先专利对应的产品若早于后续专利申请日投入使用,理论上可以主张使用公开或先用权来抗辩。但在司法实践中,使用公开和先用权的证明难度极大——主张使用公开,需要提供完整的使用证据链,包括产品投放市场的时间记录、销售凭证、用户使用证言等,且这些证据需形成完整闭环,足以证明技术方案在后续专利申请日前已被公开使用;
主张先用权,则需要证明自身在后续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开始实施该技术方案,且具备持续实施的能力,同样需要大量的书面证据、生产记录予以佐证。而很多时候,正是因为在先专利撰写过于简单,未留存足够的技术细节记录,导致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链,只能败诉,不仅可能承担高额的赔偿金,还需停止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深入专利行业越久,尤其是在代理专利诉讼、专利维权案件,且作为专利权人一方代理人时,我越发深刻地体会到:专利撰写质量,是专利维权的核心基础。
多数情况下,我们都会发现当事人的专利撰写质量堪忧,有的说明书逻辑混乱、技术特征描述模糊,有的实施例过于简单、缺乏针对性,有的甚至存在技术术语使用不当、保护范围界定不清的问题,这些都成为了专利维权路上的巨大障碍。
对比欧美成熟的专利市场,这种差距更为明显。欧美的专利制度已经运行了百余年,全社会对专利这项财产权的重视程度极高,专利市场也已形成成熟、规范的秩序。在欧美,企业往往将专利视为核心竞争力,愿意投入大量的时间和资金在专利撰写上——一份核心技术的专利说明书,往往需要资深代理人花费数月时间打磨,字数可达数万字甚至十几万字,详细涵盖技术方案的背景、核心特征、具体实施例、替代方案、效果验证等所有细节,确保专利保护范围清晰、公开充分。
而我国的专利制度起步不过几十年,专利市场仍处于发展阶段,整体秩序较为混乱。当前市场上充斥着大量低价代理机构,这些机构往往忽视专利撰写质量,接到委托后,仅仅是对现有专利文献进行简单修改,替换几个技术术语、调整几句表述,撰写一份几千字、内容空洞的说明书,收费却高达几千元;而那些真正用心撰写专利的代理人,往往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深入理解技术方案、梳理技术特征、设计实施例、界定保护范围,形成一份高质量的说明书,收费仅万把块钱,却仍有很多申请人嫌贵,宁愿选择低价代理,忽视专利撰写的质量。
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专利撰写质量自然难以得到有效提升,大量“垃圾专利”充斥市场,不仅浪费了国的专利审查资源,也给后续的专利维权、市场竞争带来了诸多隐患。
不得不承认,我国专利市场要真正走向成熟,实现专利撰写质量的整体提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不仅需要相关部门加强行业监管,规范专利代理市场秩序,打击低价恶性竞争;也需要提升申请人的专利保护意识,让其认识到高质量专利的价值,愿意为优质的撰写服务付费;更需要专利代理人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坚守职业底线,用心做好每一份专利撰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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